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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629年,李自成和侄儿李过在绥德惹了祸,被戴上大枷示众,二人乘机逃离,也算是死里逃生,之后他们二人从绥德来到甘肃,投到总兵官杨肇基部下当兵。此时边地的小股农民起义时有发生,杨肇基总是派亲兵前去围剿。这些亲兵也和造反的农民差不多,有机会就抢劫老百姓。
李自成的表现颇与众不同,他不抢劫,被他俘获的一些壮士也被他暗中放走,谓“东海舟头,亦有遇处”。
当时各地的武将都很留心网罗勇武之人,以便为己所用。李自成身材高大,又学过武术,所以深受杨肇基的赏识,很快升为总旗,属下有五十人。总旗虽只是个小头目,属下也不多,但对李自成来说,这也算是个施展抱负的有利条件。
当甘肃东部有警时,李自成便自告奋勇,愿去镇压。他心里想,这些造反的“响马”中有不少英雄人物,可趁机结识几个,在这天下多事之秋必有用处。
当时高如岳(即高迎祥)正率领百余人活动在陕甘边境一带,自称“闯王”,颇有英雄气概,时出劫掠。
李自成在当地搜索了三天,连高如岳的影子也没见着。忽然,身着白袍白巾的高如岳领着几个人来到李自成军前,并大喝道:“高闯王在此,速让道!”
李自成在马上对高如岳说:“看你也是条好汉,为何要当强盗呢?我特奉命来捉拿你。”高如岳厉声喝道:“能者来战!”遂飞骑前来。
李自成迎战,打了好一大阵,二人武艺相当,分不出高低。李自成便停下来说道:“自古好汉识好汉。观汝状貌,定非凡品。可下马相见,有一言相告。”
二人遂下马叙礼,并到一个土山上结为兄弟,设誓“患难相扶,富贵共享”。从此结为异姓兄弟,二人依依而别,李自成用杀的其他人报功,遂升任把总。
崇祯二年底,清兵内犯,甘肃巡抚梅之焕和总兵杨肇基率兵赴京师勤王,以王参将为先锋,李自成和他的好友刘良佳都成了王参将的部下。他们二人觉得王参将是个庸才,在他手下颇不甘心。
李自成私下对刘良佳说:“宁为鸡口,毋为牛后。”
刘良佳说:“昔郭子仪本行伍中人,后为天下大元帅。我二人有才如此,宁忧不富贵!”
李自成笑了笑说:“大元帅何足道?汉高祖、刘知远、我太祖皇帝,岂祖宗传下天子?亦是凭空做成事业者。杨王将(杨肇基)安识吾两人!”
这些牢骚话一方面反映了李自成不甘居人下,颇想有番作为,另一方面,也因为当时远道行军,时间急迫,带着辎重,十分辛苦。再说,到北方与清兵作战,也是件很危险的事。这段话也表明,李自成想趁机另谋出路。
李自成等勤王兵到达金县时,县令竟避署不出。王参将想见县令,好大阵子不见县令出来,有些士兵便在庭中大叫大嚷。王参将把大哗的六个士兵打了一顿板子,其中有三人是李自成的部下。
李自成听到后十分愤怒,便和刘良传一起赶到县衙,将县令捆住带出,打算去见杨总兵。出来恰好遇上王参将,二人便突然将王参将杀死。
这样一来,在官军中已无法存身,二人便投奔王左挂去了。
实际上,李自成杀王参将就是一次小规模的哗变。也就是从这时开始,李自成就投身到造反队伍中来,时间大致在崇祯三年(1630)正月间。
王左挂起事较早,是继王二之后起事的较有影响的农民军,活动在陕北怀宁河一带,很快发展到三四千人。王左挂又名王子顺,王之爵,号称“横天一字王”。李自成觉得王左挂的势力较大,便最先投到他的军中,并充当他手下的一个小头目,号称“八队闯将”。
王左挂率众南下劫掠韩城,明廷总督杨鹤率兵来剿,王左挂的部下损失大半,遂逃往清涧一带。在官兵的追剿下,部下损失惨重,便接受了官军的招抚。
李自成反对这样做,便愤然而去,投到不沾泥(张存孟)军中。不沾泥也不是个成大事的人,也没什么谋略,在洪承畴的围剿下,接连失败,便主动向官军乞求招抚。为了向官军表示自己的诚意,他还杀害自己的同伙。
不沾泥活动在延绥一带,时而投降官军,时而反复,后来终于被洪承畴所擒杀。李自成看他胸无大志,也不能容人,只在不沾泥手下待了两三个月,便领着李过和自己的一小队人马投靠高迎祥去了。
大约在崇祯三年四五月间,李自成就开始和高迎祥联合作战了。高迎祥号称“闯王”,在各支农民军中是势力较强的一支。他是陕西安塞人,也是在崇祯元年起事的。
由于他较有谋略,心胸又较为开阔,大家都乐于和他联合。像号称“曹操”的罗汝才,号称“革里眼”的贺一龙,号称“争世王”的刘希尧等颇为著名的农民军首领,当时都推高迎祥为首,联合作战。
李自成曾和高迎祥结拜为兄弟,这时自然更受到高迎祥的倚重。
明廷对陕西各地农民纷纷起事造反颇为震惊,便选派能干的将领率重兵前往镇压。崇祯二年正月,明廷即命杨鹤为三边总督,加紧围剿各农民军。
当年年底,崇祯帝又命洪承畴为延绥巡抚,配合杨鹤进剿。陕西连年遭旱灾,再加上官府加征,老百姓已穷到极点。官府对农民军剿抚并用,有的被镇压,有的受抚,大部分则流动到邻近的山西一带转战。
崇祯三年年底,在陕西的各支农民军大都相继进入山西。高迎祥和李自成这时也都在山西活动。
起事较早的王嘉胤被杀后,号称“紫金梁”的王自用人马较多。各路农民军为了对付明军,便共推紫金梁为首,大家一起协同作战,结成所谓“三十六营”。
像高迎祥、张献忠、罗汝才等都是三十六营的各营首领。这时的李自成虽人马不及这几营的多,但他也是三十六营的首领之一。各地农民军加在一起;声势已颇为浩大。“紫金梁名王自用,复纠众起兵三十六营,号二十万。”
各地农民军都有相当大的独立性,谁的势力强大,威信高,便推举谁为雄长,以利于协同作战。闯王高迎祥和闯将李自成都各自统领一营,二人关系虽比较密切,但并不是从属关系。各营有时单独行动,有时则联合起来对付官军。
各营的情况也千差万别,有的纪律好一些,有的纪律就比较差。他们为了补充军饷,都必然从事劫掠,尤其是各地富室,成为他们劫掠的主要对象。
高迎祥就曾经抢到五个漂亮女子,其中以邢氏的姿色最佳。高迎祥把邢氏送给李自成为妻。
由此也可以看出,二人确实有着一种不同寻常的亲密关系。
各营为了壮大自己的力量,甚至强迫一些青壮年加入自己的队伍。这些农民军的基本队伍是为饥寒所迫的农民,也有少数人是被迫加入的。据记载,有的农民军抢劫一番之后,还要放上一把火,称为“放亮儿”。
他们将抢来的衣粮等物要乡民送到营中。他们如果想让某人入伙,就拿着刀问他,愿从不愿从。如这人不识相,说不愿从,他们就会说:“那我就送你走!”便一刀将他杀死。如有人愿意随从,他们还要问有没有妻子,如没有,也就完了,如果有,还要问想不想,倘如说想,他们也会一刀将他杀死。
凡是新抓获的人,一定要捆绑五天才放开。如某人逃跑后又被抓获,要么割去他的耳朵,要么黥其面。官兵遇到这些人,就说他们是造反的贼,抓到长官那里去请赏。这些人就往往被“斩首示众”。这样一来,即使有些人不愿加入农民军,只要被农民军抓获,也只得无可奈何地入伙。
这种现象只在个别农民起义军中存在,不会是普遍现象。在那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的时期,个别起义军首领采用这类做法也并不奇怪。
看到这些现状,李自成深深的明白一个道理,要想发展壮大,有所作为,必须要有严明的纪律,李自成在各营首领中是较有心计的一个,他的人马也壮大得特别快。
他既勇力过人,又有谋略,“御众严,号令一,领一军不敢仰视,以故制胜,雄于诸寇。”正因如此,李自成部逐渐成为最强大的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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