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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法治时报
澄迈检察院召开一起涉嫌帮信罪案公开听证会
宽严相济挽救迷途青年
本报讯(记者王季 通讯员梅艺馨)9月7日,澄迈县检察院召开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公安机关侦查办案人员进行听证评议。
2021年5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为牟利,在明知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会被用于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其名下的工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出借给小海(化名)使用,获利1500元。其中两张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一张农业银行卡收取李某、李某斌被骗钱款,另一张工商银行卡收取吉某越被骗钱款。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该案移送至澄迈县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审查发现,李某某平时表现良好,没有违法记录,这次是因贪图一时蝇头小利,走上了犯罪道路。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系初犯、偶犯,并自愿认罪认罚,具有自首情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符合依法从轻减轻处罪条件。秉持“少捕慎诉慎押”理念,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承办检察官综合考虑作出不起诉意见,决定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保证依法公正处理案件。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作了综合论证,阐述了决定作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对相关具体问题进行提问,承办检察官进行了详细说明解答和释法说理。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在评议和表决中,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并对检察机关为挽救误入歧途青年,人性化办案所作的努力给予积极肯定。
李某某对自己的行为作出了深刻检讨和忏悔,并表示今后将遵守法律,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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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9-12 11: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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