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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近日,一段网传视频显示,在广西肇庆市广宁县,几名自称是某共享单车公司的工作人员拦住一骑车男子去路,声称男子所骑自行车是共享单车公司所有,骑车男子表示车辆是自己买的。疑似共享单车工作人员表示,该男子买的是别人偷的车,随即便将男子所骑自行车扣下。
在这之后,一身穿制服的民警制止了自称某共享单车公司工作人员的行为。民警表示几人不能证明车辆归共享单车公司所有,几名人员表示车子上有二维码,但民警表示对方仍不能强行将车子扣押,因为几人没有执法权。
几名自称共享单车公司的工作人员向一男子索要车辆。(网传视频截图)
视频发布者称,“车子是属于佛山的,确实是男子买的,农村的共享单车全都是城里偷运回去的,以每辆200到300元不等的价格被卖到广宁农村。”
关于此事,出现两种不同的声音,一部分网民认为,共享单车的车子都自带编码和定位,男子将共享单车归还这事就结束了,否则告上法院的话,该男子可能涉嫌偷盗,到时就不是还车这么简单了;而另一部分网民则认为,警察做得没错,只有警察才有执法权,在没弄清楚几人是否是共享单车工作人员以及共享单车是否属于该公司之前,车子可由民警暂扣回派出所,然后几人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去派出所取车。
12月1日,大皖新闻记者致电广宁县公安局,一民警告诉记者,做事的流程也很重要,几名男子首先要证明自身是共享单车的工作人员,要出示身份证明,然后还要证明车辆是属于共享单车公司所有,到派出所报案后,由民警调查取证作出处理,目前该事件正在处理当中。
大皖新闻记者 殷志强
编辑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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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2-01 14: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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