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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厦门日报
遛狗不拴绳 这类行为要被查处
我市开展违规养犬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为期两个月 制图/张平原
力争“三个基本解决”
社会面上的流浪犬、重点管理区未经登记养犬、饲养烈性犬以及携带烈性犬、大型犬进入重点管理区问题基本解决
实现“三个明显减少”
犬吠扰民、犬只伤人、涉犬警情投诉举报明显减少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公安局了解到,即日起至12月30日,我市将组织开展违规养犬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为期2个月,该行动由市养犬管理联席会议决定。
此次行动的目标力争做到“三个基本解决”(即社会面上的流浪犬、重点管理区未经登记养犬、饲养烈性犬以及携带烈性犬、大型犬进入重点管理区问题基本解决)和“三个明显减少”(即犬吠扰民、犬只伤人、涉犬警情投诉举报明显减少),全力推进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具体来说,在行动期间,各区养犬联席办将依托智慧养犬管理系统,在辖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养犬信息大排查大起底,全面摸清辖区犬只底数,全量掌握未免疫、未办证、未年审的犬只底数情况,做到应查尽查、应采尽采。对发现饲养烈性禁养犬的,立即予以收容。各级公安、执法部门将通过常态化联合执法展开重点查处,警示一批不依法、不文明养犬人。
本组文/本报记者 柯恺筠
通讯员 厦公宣(除署名外)
【解读】
这些烈性犬 在厦禁养
《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重点管理区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可以申请养犬,每户限养一只,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
《关于厦门经济特区大型犬标准和禁止饲养烈性犬品种的通告》明确列出了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品种有:藏獒;比特斗牛梗;阿根廷杜高狗;巴西非拉狗;日本土佐犬;中亚牧羊犬;川东犬;苏俄牧羊犬;德国牧羊犬;牛头梗;英国马士提夫;意大利卡斯罗;大丹犬;俄罗斯高加索;意大利扭玻利顿;斯塔福;阿富汗猎犬;波音达犬;威玛猎犬;雪达犬;寻血猎犬;巴仙吉犬;英国斗牛犬;秋田犬;纽芬兰犬;贝林登梗;凯丽蓝梗;中华田园犬(土狗);由专业权威机构认定的其他烈性犬类。
这些行为 这样惩治
1.在重点管理区内从事经营性犬类养殖、销售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犬只予以没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2.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烈性犬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犬只予以没收,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3.携带烈性犬、大型犬进入重点管理区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犬只予以没收,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提醒】
被狗咬伤抓伤怎么处理?
厦门市中医院急诊科主治医师张周斌介绍,被狗咬出伤口,应立刻清理、处理伤口,具体的做法是用肥皂水(如果没有,也可以用流动水)冲洗伤口至少15分钟。冲洗后,可用碘伏、75%酒精等对伤口进行消毒。
到医院接种狂犬病疫苗。医生会根据伤口进行初步判断,一般二级暴露和三级暴露者需要打狂犬病疫苗。如果皮肤被轻咬,无出血,或皮肤只是发红发硬,应采取二级暴露的处理方法,接种狂犬病疫苗;如果被动物咬伤或抓伤致使出血,原来破损的部位被动物舔舐或人体黏膜被动物体液接触,属于三级暴露,还需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外加破伤风疫苗。接受诊断后,按要求完成疫苗接种。
本报记者 张玉榕 实习生 金璨
重点整治
●饲养犬只未登记、未年审
●个人饲养烈性禁养犬只
●单位犬只饲养在家庭以及超过限养数量饲养犬只
重点查处
●携犬只外出未按规定束牵引带
●携犬只外出未挂犬牌
●携大型犬只外出未戴嘴套
●携犬只进入禁止进入的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不听劝阻等违法违规饲养行为及放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恐吓他人或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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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0-25 09: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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