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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吴宝杰 东明报道
“原以为这笔钱很难要回来,没想到赵法官这么快就帮我把问题解决了,我心里的这块石头可算落地了。”近日,林某将一面写着“秉公执法 一心为民”的锦旗送给赵相旗法官。
事前,林某拿着起诉状来到东明县人民法院菜园集法庭,一见到赵相旗法官,他便吐露出心中的委屈:“法官,你好!我的工资被拖欠两年了,我要起诉。”见状,赵相旗一边了解情况,一边引导林某平复情绪。
原来,林某是东明某运输有限公司雇佣的司机,2021年8月到10月曾为该运输公司提供劳务,完工后,运输公司尚欠林某9500余元劳务费未给付。2021年12月,运输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韩某为林某出具了证明,载明“尚欠林某工资9500余元”。2022年1月,运输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某,李某与前任法定代表人韩某签订了不承担公司原债务的协议。在林某同向运输公司索要下欠劳务费时,李某以公司之前行为与自己作为法定代表人之后的公司无关为由拒付劳务费,多次索要未果后,林某诉至法院。
经过仔细了解,赵相旗发现该案存在调解的可能,便当场拨通了运输公司的电话,经过赵相旗的耐心劝说,运输公司同意次日到菜园集法庭进行调解。“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公司债务承担,法定代表人虽然变更了,但公司仍有支付工资的义务。”“作为用人单位,公司也要换位思考,多体谅员工的不易,及时支付劳动报酬。”……调解过程中,赵相旗详细听取双方意见,坚持情理法相结合,积极引导运输公司履行支付义务。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当即给付了林某的劳务费,双方矛盾就此化解。
“本想着签订了不承担公司原债务的协议,我们就不用支付这笔工资了,谢谢赵法官为我们释法明理,经此一事,我们更加意识到了学法、尊法、守法的重要性。”李某发自内心地说道。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近年来,东明法院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立足于人,聚焦到事,通过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件“小案”,来汇聚起司法公正的磅礴力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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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0-31 20: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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