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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报网讯(记者马忆玲通讯员吴迪)当前,很多消费者买房装修选择定制家具,遇到“货不对板”的情况所引发的矛盾纠纷屡见不鲜。那么,货不对板拒付尾款行不行?近日,六合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商家起诉消费者的门窗定制合同纠纷,且看“法院+商会”如何携手破僵局。
王某在六合区某门窗中心定制了某品牌断桥铝窗户,在签订合同当日,王某支付了1.3万元首付款,并约定安装后结清尾款。但施工安装时,由于窗户与墙体尺寸不符,于是进行了切割。切割后,细心的王某发现交付的窗户内部结构为三腔体,而当初在店里所看的样品为六腔体。安装完成后,该门窗中心老板杜某多次向王某催要尾款,都被王某以定制窗户“货不对板”为由拒绝。交涉无果,杜某一纸诉状将王某诉至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尾款9000元。
立案后,承办法官发现,由于断桥铝门窗定制所涉及的用料、规格、品牌、效果等具有专业性,情况复杂,审理过程需要对窗户结构不同所造成的影响进行鉴定,不但增加双方诉讼负担,而且难以让双方心服口服。
考虑到该案的实际情况和特殊性,速裁庭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但被告坚持认为“货不对板”,只愿意再支付1000元尾款,不做退让;原告则认为门店如实把客户要求发给厂家制作,店家亦是切割后才发现六腔变三腔,不是故意欺骗,无法接受尾款“大打折扣”,质疑被告故意不给尾款。
双方僵持不下,这一“症结”该如何解?六合法院经与区商会商事调解中心沟通协商,邀请该区工商联(总商会)常委、区建筑业协会监事吴学峰参与调解此案。
调解当日,承办法官张煜荻和特邀调解员吴学峰实地勘察涉案窗户,了解纠纷原委。为防止矛盾激化,吴学峰耐心安抚杜某情绪,同时分析其过错之处,口头承诺与实物存在差异,合同未对商品规格作出明确约定。面对王某,作为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的吴学峰从专业角度对涉案窗户腔体由6个变成3个造成的影响给出专业意见,并对其损失及原告成本的平衡提出了建议,引导双方将商品存在的瑕疵进行折价。其间,法官适时引用法条向双方解释相关法律规定。
经过承办法官的“说法”,加之特邀调解员的“说理”,双方当事人达成初步意见。眼看双方已经显露调解意愿,承办法官根据特邀调解员思路就解决方式进一步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王某一次性支付尾款3500元。协议达成后,王某当场支付了尾款。至此,这起门窗定制合同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近年来,六合法院积极探索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更优解”,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见效。本案正是“法院+商会”“法官+商会调解员”联合化解纠纷模式的生动实践。该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案件调处过程中,还将积极引入商会商事专家开展特定行业的调解,凝聚商事领域多元解纷力量,实现法院、商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依法及时高效化解涉企纠纷,加强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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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4-14 11: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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