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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刘蓉 通讯员 熊文靓)近日,市民贾先生因病入住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治疗,其间输注了一个治疗量的血小板。11月17日,贾先生在出院前,他的弟弟携带两人的身份证及派出所开具的兄弟关系证明,在医院输血科直接进行了线上用血费用报销。据悉,贾先生是《福建省无偿献血条例》施行以来,厦门市首名兄弟姐妹用血报销权益的享受者。
此前,贾先生的弟弟曾献血400ml,根据11月施行的《福建省无偿献血条例》,献血者的兄弟姐妹可享用血报销,按照报销规则(单采血小板以每1个治疗量折合全血800ml计算),贾先生直接减免了750元用血费用,在出院前就完成了报销流程。
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介绍,这项报销工作,只需要献血者到兄弟姐妹所入住的医院输血科出示身份证和关系证明即可,通过市中心血站和各医院输血科直免报销系统完成申报。申报时,该系统会自动显示献血量和可报销的血量、费用。
【背景】
《福建省无偿献血条例》 本月起正式实施
《福建省无偿献血条例》在报销范围上进一步扩大,将普通献血者的兄弟姐妹以及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的亲属也纳入免费用血人群。我市中心血站在省条例实施当天,即11月1日,实现了献血者报销系统的升级,目前只要献血者及相应的亲属需要报销用血费用,即可凭相关材料在各医院的输血科或者血站一楼的接待室进行办理。
新修改的《福建省无偿献血条例》在报销条款中取消合格血量的限制。原先的规定是献血者所献血液不合格,仅本人享受等量免费用血。依据新的《福建省无偿献血条例》,无论是献血者所献血液合格与否,献血者及其亲属均可享受与献血量相对应的免费用血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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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1-18 12: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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