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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先河环保(300137.SZ)截至收盘报4.91元/股,全天成交32.51万手,成交金额1.590亿元,换手率为6.17%,公司总市值为26.35亿元。
11月10日,先河环保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先河环保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经查明,先河环保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成本费用4380万元,虚减利润总额4380万元,虚减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1.89%。此外,公司未按规定披露投资结构性存款产品事项,最高余额达4.4亿元,占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73%。
河北监管局拟对先河环保作出行政处罚,包括对虚假记载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未披露投资结构性存款产品事项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250万元。
同时,控股股东及相关责任人员也因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受到处罚。
公司控股股东清理新能源因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被河北监管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公司股东李玉国因涉及清利新能源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相关违法事实,被河北监管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沈超以及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陈荣强作为先河环保2022年年报虚假记载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均被河北监管局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以及70万元的罚款。
11月11日晚间,先河环保发布《关于控股股东的关联方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显示,先河环保于11月11日收到控股股东清利新能源的关联方智新达能的通知,智新达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增持总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含),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增持计划价格上限为不超过8.5元/股。
截至公告披露日,清利新能源直接持有先河环保5,667,4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6%。同时,清利新能源通过李玉国先生的表决权委托可以控制公司51,869,478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通过一致行动安排实际可以控制李玉国先生名下剩余11,121,451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因此,清利新能源通过上述方式实际可以控制公司68,658,409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2.80%,为公司控股股东。
公开资料显示,先河环保成立于1996年,是集环境监测、大数据服务、综合治理为一体的集团化公司。目前,公司总资产24亿元,员工突破2000人,下辖国内外15家子公司和北京、石家庄、成都、深圳、美国波特兰五个研发中心;业务涵盖生态环境智慧监测、运维服务、社会化检测、环境大数据分析及决策支持服务、双碳全产业链服务、VOCs治理、污水治理七大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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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11-13 17: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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