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人民公安报
□闫小东
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别立福、李涌,全国“最美公务员”林燕,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陆琛,被国务院授予“模范网络警察支队”称号的青岛市公安局网警支队……
近年来,青岛市公安局涌现出一批先进模范,汇聚成全市公安机关奋进新征程中一个个鲜明的路标。
典型辈出,青岛公安机关典型选树“五大体系”的构建功不可没。近年来,青岛公安机关坚持把典型选树作为新时代深化政治建警、锻造过硬公安队伍的重要抓手,积极构建先进典型发掘、培育、关爱、表彰、宣传工作“五大体系”,精心培树出一大批重大典型,为推进全市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拓宽渠道 实绩导向
构建典型遴选发掘体系
聚焦公安中心工作,青岛公安机关科学制订选树计划,广泛深入挖掘基层一线疫情防控、重大安保、急难险重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民警,确保先进典型的多样性。重点选树在重大考验面前不怕牺牲、在执法工作中勇毅笃行、在维护稳定中砥砺奋进的先进典型,确保典型经得起实践、经得起群众、经得起时间检验。
青岛市公安局制订“N×10”典型选树宣传工作方案,指导全市26个警种部门在基层一线选树270名先进典型,不断为先进典型群体输入新鲜血液。为拓宽挖掘渠道,青岛公安机关通过实地走访、随警作战等方式强化对基层典型培育工作的调研和指导;坚持在战时发现典型,围绕重大节点及时发现、挖掘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过硬事迹;坚持在倾听民意中发现典型,及时归纳总结先进典型的闪光点和核心内涵,取得“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果。
强化管理 注重提升
构建典型持续培育体系
青岛市公安局遵循先进典型发展规律,着眼长远、持续用力,对先进典型进行跟踪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地为典型提供成长和展示的平台,不断提升影响力。制订全市重大典型培养计划,建立重大典型资源库,着力培树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重大典型,力争培育更多的先进模范。
青岛公安机关把典型选树培养作为公安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政工部门和典型所在部门的培育责任,逐级制订培养计划,建立成长机制,着力打造结构优化、业务精湛的研究型、实战型、专业型先进典型梯队。
为强化跟踪培养,青岛市公安局制订先进典型跟踪联系培育制度,建立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典型联系制度,对先进典型的跟踪培养、分级联系、规范管理、培养计划、成长机制等工作进行细化,常态化开展典型持续培育。各级领导通过基层调研、座谈交流、走访慰问等形式,多角度了解先进典型的工作情况、思想动态,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个性化培树,长线化经营。青岛公安机关对重大典型,通过结对联系、走访座谈、定期谈心谈话等方式,针对每个人在工作、生活、性格等方面的特点和职业发展方向制订个性化方案,确保先进典型选树基础扎实、持续提升,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多措并举 强化激励
构建典型关爱保障体系
政治上激励、生活上关爱、精神上鼓舞……青岛公安机关建立健全先进典型关爱机制,真正让先进典型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增强荣誉感、自豪感。
青岛市公安局对重大典型在提拔使用、晋职晋级等方面予以倾斜,倡导“有为才有位、有位才有为”的用人导向。根据先进典型特点和特长适当压担子、交任务,让先进典型在本职岗位上发挥才能、干有所成。2020年以来,先后提拔重用3名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的民警,17名获得个人一等功以上荣誉的民警分别破格晋升为四级至一级高级警长,在警营中营造“人人崇尚先进,个个争当典型”的浓厚氛围。
注重日常关爱,优化培育环境。青岛市公安局探索先进典型必谈必访工作法,及时掌握先进典型的思想动态,对老典型定期交谈,鼓励他们争取更大光荣;对新典型及时谈心,帮助其正确认识荣誉。在孩子就学、家属就医等方面,向先进典型倾斜,真正让典型有益处、得实惠。
青岛市公安局党委坚持对先进典型厚爱一分,在表彰奖励、培训休养、晋职晋级、“两代表一委员”等方面优先推荐,让全社会对他们充分认同、更加推崇;实施功模民警高校培训与考察休养相结合的“1+1”培训休养模式,有效激发功模民警的荣誉感和自豪感。2015年以来,累计组织12期、460余名功模民警赴国内知名高校培训休养,使这些优秀民警增长了知识、开拓了视野。
随警作战 创新形式
构建典型即时表彰体系
表彰奖励是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的坚强保障。青岛公安机关各级政工部门坚持随警作战,及时发现典型线索,用足用好表彰奖励手段,充分发挥战时表彰激励效应。
青岛公安机关创新表彰奖励工作架构,在重大安保任务期间组建战地政治工作队,选派政工骨干随警作战,围绕队伍管理、典型选树、表彰奖励等方面开展工作;建立战地政治工作联络员队伍,实施典型线索日报告制度,将典型选树工作延伸到每一个作战单元,最大限度发挥典型引领和激励作用。
该局创新实施“1+N”奖励机制。“1”即创办战时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专刊,通过“典型风采”栏目每天动态通报先进典型和好人好事;“N”即战时记功、表扬通报、战地喜报以及各类评选命名活动等,及时对在各项安保维稳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激励。同时,创新通报表扬“三步激励法”,对在系列重大活动安保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做出较大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第一时间签发表扬通报,体现即时性;表扬通报印发后,通过公安网和市公安局工作微信群向全局及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通报,体现实效性;在“青岛政工”微信公众号设置专刊,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宣传被通报表扬人员的先进事迹,体现示范性。
强化宣传 扩大效应
构建选树宣传联动体系
青岛公安机关坚持典型培树宣传一体化长效运行机制,将宣传典型作为学习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的重要手段,切实增强典型辐射力和感染力。
青岛公安机关强化内部宣传,坚持线上线下同频共振。在线上,运用市公安局网站主页“典型风采”专栏、“青岛公安”“青岛政工”微信公众号和“青岛市公安局初心淬炼中心”、微信工作群等;在线下,依托市公安局办公楼电子屏幕、荣誉墙、宣传长廊等阵地,分梯次、多维度宣传发布公安英模典型的感人事迹。同时,通过举办英模事迹报告会、故事分享会、宣讲会、表彰会和演讲比赛等活动,形成强大的矩阵传播效应。
青岛公安机关拓展对外宣传渠道,坚持典型培树宣传一体化长效运行机制,第一时间将重大先进典型线索与宣传部门共享,做到无缝对接,采用多种方式宣传公安民警的先进事迹,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1-09 08:45:06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