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订阅
  • 社会

治理校园暴力与欺凌,不妨制定《反校园暴力法》

类别:社会 发布时间:2024-03-21 09:53:00 来源:新京报
治理校园暴力与欺凌,不妨制定《反校园暴力法》

▲频发的校园暴力事件,涉及方方面面的具体问题,有必要通过专门立法来予以明确界定、细化落实。图/IC photo

河北邯郸13岁男孩被3名同学杀害一案,引发舆论持续关注。这3名初中生为何会如此凶残地杀害同学,是否之前就存在对同学的霸凌行为,还需司法机关的调查、审理。

与此同时,几起初中生殴打同学案也被曝光。据报道,3月18日,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实验中学发生一起男生在厕所被殴打事件,多名学生围观拍摄,并将视频上传网络。

同日,一条视频显示,3名少年在一片麦田里,对一名倒地少年脚踹、砖块砸、抽皮带。被殴少年双手保护着脸呻吟求饶。

3月19日,河北临漳县第二中学狄邱校区工作人员向媒体证实,视频中少年是该校学生,参与打人的学生和被打学生并不是一个班同学。权威消息源证实,3名学生打人动机是“炫耀逞能”。

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缐杰在做客最高检厅长访谈录时介绍,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现新情况,而且,全国面上数据显示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低龄未成年人占比也有所增加。

学生欺凌、校园暴力是未成年人犯罪的肇始,也是其表现形式。为加强对学生欺凌、校园暴力的治理,我国有必要借鉴《反家庭暴力法》,制定《反校园暴力法》,以专门立法对校园暴力予以精细治理,切实遏止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

当前校园暴力事件仍高发

事实上,过去10多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治理学生欺凌问题。

相关标志性事件有,2016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2021年6月1日实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治理学生欺凌纳入立法,明确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

然而,从现实看,这些举措并没有遏止校园暴力事件高发趋势。尤其是此次发生的3名初中生杀害同学案,让公众再次审视近年来学生欺凌、校园暴力的治理成效。

总体看来,虽然《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已经对治理校园欺凌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具体执行中,存在“该硬的不硬”,没有把对未成年人涉嫌轻微违法犯罪的处理纳入法律程序的问题。

这可能就需要一部专门的《反校园暴力法》,让治理学生欺凌、校园暴力的措施硬起来,有更强更具针对性的法律效力。

比如,对于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惩戒以及专门教育矫正,就存在“软绵绵”的问题。虽然教育部最新公布的2021年3月实施的《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指出,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但教师使用教育惩戒权,却担心引发舆情,而对破坏课堂秩序、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视而不见。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可把有严重不良行为习惯的未成年人送去专门教育学校接受矫正,但当前不少地方已经没有这样的专门教育学校。而就是把他们送到专门学校,也往往只是短短的半年时间,很快又回到了普通学校。

这些具体的现实问题,有必要通过专门法律来予以明确界定、细化落实。

专门立法有利于精细治理

当前,社会舆论高度关注邯郸杀害同学的3名初中生,最终会得到什么样的法律惩处。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事责任年龄做出了下调,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对于未成年人涉嫌恶性犯罪,舆论呼吁进一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却不能取消未成年人减轻从轻的“优待”,甚至呼吁取消对未成年人不得判以死刑的条款,也主要是一种出于义愤的情绪发泄,很难得以立法通过。

因为,联合国的《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对未满18岁人所犯罪不得判以死刑或无释放可能的无期徒刑。而我国不仅是该公约的缔约国,更参与了公约的起草、制定工作,同时也是联合国大会提出通过公约决议草案的共同提案国之一。

因此,当前真正需要关注的问题是,对于未满14周岁,所犯罪行不是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的未成年人,现行法律法规里基本没有什么惩罚措施。

一方面,警方对这类案件不会立案,法院自然也不会进行审理,最多是公安部门和教育部门配合,把过错未成年人送去专门学校教育一段时间。而现实里,甚至连矫正教育也没有,更多只是责令家长严加管教。

另一方面,受害未成年人的家长要求施害未成年人赔偿,也是针对其监护人,由监护人履行赔偿责任。这对施害的未成年人来说,仍然是“零处罚”。

显然,如果不能解决这一问题,就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力度,也难以有效治理校园暴力与欺凌。

怎么办?可行的方式是,不能因为不追究刑事责任,就不立案、不审理,而应有立案、审理过程。这一过程就是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过程,让其知道自己的行为是“有罪”的,而非“无罪”,只是因为年龄原因免于刑事责任。

同时,虽然免于刑事责任,也要通过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其接受多少时间的矫正教育,如参加多少时间的社区劳动,必须在社区监督之下完成;以及应该承担力所能及的赔偿责任,如通过自己的劳动打工挣钱,对受侵犯学生做出赔偿,而不是全部由其监护人负担等。

这就可以让所有年龄段的未成年人都受到更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而不是因为年龄不追究刑责,就没有这些法律程序,也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这样的正式立案、审理过程,也会有效帮助未成年人形成敬畏法律的法治意识。

无论对过错未成年人的行为事实认定,还是立案、审理的程序规定,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确认,可能都需要一部专门的法律来加以明晰。

通过专门立法,不仅能切实保护未成年人不受欺凌、暴力侵犯的权利,同时也可以强化学校、老师以及家长的法治意识,坚持按法律程序来处理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进行精细治理。

为此,期待对校园欺凌、未成年犯罪的种种现实,能摆脱情绪化争议,理性地把散见在各种法律规章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梳理,广泛征求社会意见,适时制定《反校园暴力法》,把治理校园欺凌、暴力全面纳入法治轨道,遏止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

撰稿 / 蒋理(教育学者)

编辑 / 何睿

校对 / 陈荻雁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4-03-21 12:45:04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

林芝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专题活动 预防校园暴力、校园欺凌及未成年人犯罪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鲜敢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中小学校园暴力和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结合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2024-04-21 15:58:00
...“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并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8-2022)》,全面呈现近年来福建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和发展变化。《白皮书》介绍了近年来福
2023-05-31 18:53:00
江苏修法保护“少年的你”
本文转自:扬子晚报校园霸凌、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等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如何未雨绸缪,以法治力量保护“少年的你”?3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
2024-03-27 05:02:00
保护孩子远离暴力伤害,没有旁观者
...人心。此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方面明确表示,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教
2024-03-28 03:19:00
...。旨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发生,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校园暴力是近年来热度颇高的话题,在司法案例中,也是常见的未成年人犯罪现象”,李
2023-09-18 18:06:00
发生校园霸凌了,我们该怎么办?
...身伤害,校园霸凌的行为有多种,2021年9月正式实施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明确了学生欺凌的行为表现,包括侵犯身体、侮辱人格、侵犯财产、恶意排斥、网络诽谤或传播隐私等五类欺
2024-03-21 09:48:00
...办公电话和实施方案,细化实施学生欺凌防治各项措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不仅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并以专章细化了一般保护、专项保护、支
2023-09-14 06:17:00
...,少年学法正当时。为推动法治教育深入开展,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富平县人民检察院依托法治副校长平台,组织检察干警深入辖区中小学,讲好开学第一
2023-09-12 00:49:00
对校园暴力说“不”!泰安53万名中小学生和家长在线观看
大众网记者 韩思凡 通讯员 葛业锋 泰安报道为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引导学生充分认识违法犯罪的危害,增强法治意识,树牢法治观念,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泰安市教育局联合大众网泰
2024-12-30 11:49:00
更多关于社会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