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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2日上午9时,由山东省法学会网络法学研究会主办、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互联网广告协同治理研讨会”在济南市祥恒广场顺利召开。山东政法学院、山东财经大学、济南大学等高校专家及有关部门同志应邀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当前,互联网广告业态发展日新月异,最典型的变化是从大机构大平台的中心化转向个体创作经营者的去中心化,涌现了大量新的互联网广告经营主体以及新的治理问题。《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的出台实施,为新形势下互联网广告治理提供了必要的规范保障。
研讨会上,与会专家等围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就该办法的出台背景、执法现状、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定性、法律适用和治理对策等重点问题展开了深入的研讨,就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在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过程中,负有采取措施防范、制止违法广告的法律责任;直播带货、达人探店营销人员等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等达成共识。
与会专家认为,抖音、快手、小红书等大众媒介平台上的自媒体账号,无论其属于自然人、法人组织还是非法人组织,自行或受委托发布互联网广告的,均应当符合《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直播带货、达人探店营销人员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应当主动关注平台内自媒体账号发布违法广告问题,对未依法标明“广告”等违法行为采取防范措施,对不履行法律责任的经营者采取必要制止措施,提供相关经营者履行法律责任的便利条件。
与会专家还围绕促进互联网广告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加大互联网广告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作用,督促互联网平台经营企业履行平台管理责任,加强食品、医疗、烟草等重点领域的严格监管,针对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探索公益诉讼路径等意见和建议。
窦衍瑞会长总结指出,目前互联网广告行业存在地方发展与广告严格审查、合法性与合理性、线上与线下经营、管理与治理、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等多个冲突与矛盾,构建多方参与的互联网广告社会监督机制,进行社会协同治理,多措并举,进一步优化互联网广告市场营商环境,促进互联网广告业健康发展。
此次研讨会成果丰硕,取得了圆满成功。下一步,山东省法学会网络法学研究会及相关部门将继续深入研究互联网广告协同治理的相关课题,重视研讨成果向司法实践的转化落实,助力营造良好的互联网广告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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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7-28 18: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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