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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中国食品报
近日,安徽省委书记郑栅洁、省长王清宪分别对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作出重要批示。郑栅洁强调,要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拉高标杆,加强监管,以严明的责任落实倒逼食品安全落地见效。王清宪要求,尽快研究制定安徽省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建立健全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度,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安徽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批示精神,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尽快落地见效。特别是要抓好任务落实,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责任要求,扎实开展摸底数、建台账、签订承诺书等工作,结合安徽实际,探索新的举措。同时,强化督查指导考核,对包保干部确定、承诺书签订、督导落实等工作加强指导,科学统筹督查工作,将“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内容,全力以赴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全省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目前,安徽省、市两级已分别成立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了相关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细化了包保主体分级标准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全覆盖摸底调查和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正在开展。
督促特食企业建立食安责任制
为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督促指导全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并印发了《全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安全员食品安全责任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在全面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基础上,遵循抓住“关键人”理念,即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关键少数”,结合全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实际情况,细化具化了三类“关键人”岗位职责。
《指引》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特殊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教育培训和岗位待遇,研究解决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在履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企业食品安全总监作为企业特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负责人,应建立和完善与本企业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对该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自查,确保其有效运行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还应根据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的技术要求,制定生产工艺规程,并连续完成保健食品的全部生产过程,包括原料的前处理和成品的外包装。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事项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等。
食品安全员从事特殊食品安全管理具体工作,负责落实特殊食品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要求;按照注册或者备案配方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逐批检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对出厂产品实施逐批检验等。
《指引》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辖区内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根据要求进一步细化制定《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食品安全总监职责》和《食品安全员守则》并在显著位置张贴或公示。
出台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安徽市场监管领域举报奖励制度。
《实施细则》主要解决奖励范围、奖励条件、奖励标准等问题,并对奖励程序予以严格规范。《实施细则》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度高和市场监管难度大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将举报范围锁定为“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即仅对“重大违法行为”举报予以奖励。奖励范围限定为违反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具有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重大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对于举报上述重大违法行为,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10万元以上罚没款等行政处罚或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奖励。
《实施细则》明确举报人可以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接收投诉举报的互联网、电话等渠道,向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
《实施细则》规定了奖励的3个等级分类及条件。市场监管部门将综合考虑涉案货值、社会影响程度等因素,对举报人实施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根据举报的3个等级,凡是产生罚没款的案件,以罚没款为计算基数,奖励标准分别为5%、3%和1%;没有产生罚没款的案件,举报奖励金额分别不低于5000元、3000元和1000元。其中内部举报人举报的,按照奖励标准的2倍计算奖励金额,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仍为100万元。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切实做好《实施细则》的宣传指导,鼓励社会全方位监督,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切实守牢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全力构筑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童身贵)
《中国食品报》(2022年12月29日08版)
(责编:袁国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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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2-12-29 11: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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