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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12月5日消息(记者 蒙健)12月5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获悉,因销售违法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海口秀英辉标自电车配件配送中心被依法予以处罚款2万元。
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记者 蒙健 摄
据介绍,今年9月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秀华路的海口秀英辉标自电车配件配送中心进行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商铺正在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中,有3辆电动自行车与合格证不符,3辆车电动自行车均涉嫌加长坐垫以及加装车尾支架。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3辆涉嫌加长坐垫以及加装车尾支架的电动自行车实行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现场对涉嫌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予以查扣。记者 蒙健 摄
9月15日,海口秀英辉标自电车配件配送中心授权委托人王某接受询问调查,并提供上述3辆电动自行车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经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到,该店从东湖雅迪经销商店购进了3辆电动自行车(符合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要求),进货时3辆电动自行车的外观与合格证一致,因为有客户要购买电动自行车,所以该客户根据客户需求,自行对其中3辆电动自行车加长坐垫以及加装车尾支架以便客户观看挑选。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该店对对3辆电动车加装车尾支架及加长坐垫且进行销售的经营事实供认不讳。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认定,海口秀英辉标自电车配件配送中心销售加装车尾支架及加长坐垫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属违法行为。对此依法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罚款20000元。南海网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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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2-05 17: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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