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绵阳日报
绵阳市七星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绵阳市七星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七星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绵阳市七星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2月1日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1年3月19日经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2018)川0703破2号之六《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6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根据《绵阳市七星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步骤,七星公司破产财产预计实施两次分配,本次分配为最后分配。经报请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同意,本次分配定于2023年12月28日以货币方式实施分配,分配款通过转账方式向债权人发放。分配款发放前,债权人须到管理人办公室(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安昌路18号“爱喜嘉年华”A座11楼3号,电话:0816-2551067)对分配额及应扣除款项进行核对确认。
本次分配的分配总额为26,273,522.92元,其中:抵押担保优先债权6,255,348.65元、职工劳动债权484.28元、税款优先债权1,691,405.68元、普通债权18,326,284.31元;参与分配的债权总额为170,756,074.28元,其中:抵押担保优先债权6,255,348.65元、职工劳动债权484.28元、税款优先债权1,691,405.68元、普通债权162,808,835.67元。
对未受领的分配额的提存:对本次分配前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以及本次分配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本次公告之日起满两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额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9条之规定,分配给其他债权人或用于支付破产费用。
特此公告
绵阳市七星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3年12月21日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12-21 12:45:02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