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9月16日,剑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彬来到岑松镇暗拱村,向青年农民姜鹏授予该院首份《诚信履约人》荣誉证书,褒奖姜鹏八年如一日履约执行的诚信品德。
2015年11月,30岁的姜鹏驾一面包车,与周文江的摩托车相撞,致其重伤。姜鹏当即将周文江送往医院抢救,经治疗,周文江得以脱险,但仍落下残疾。交警认定,姜鹏负事故主责,周家遂将姜鹏与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经剑河县法院审理调解,姜鹏与周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姜鹏本应在已付周文江44000元医疗费的基础上,再付周文江赔偿金12.36万元,但周家念在姜鹏态度诚恳且家庭困难,不仅放弃处置其车辆的执行请求,还主动减免其部分赔偿。于是,姜鹏还需支付周文江赔偿款8万元,按分期付款方式,每月要将1000元赔款打到周的微信上。
依照协议,姜鹏从2018年9月起,每月雷打不动履约赔款,从不间断。姜鹏有六口之家,经济拮据,两个孩子上学,父母多病。他一边照顾家庭,一边就近打工,每月领到工资,第一件事就是支付赔款,自己则省吃俭用,常常“3个馒头当一顿”“自来水当矿泉水喝”。其间,姜鹏遇上家人病重,而他手上只有1300元,但他仍将1000元先付周家,“免得当老赖坏名声”,这才东借西凑,为家人交了住院治疗费。
2025年4月7日,姜鹏交了第80期,亦即最后一笔赔款。赔款之路,横跨八个年头。
剑河法院向姜鹏发出《诚信履约人》荣誉证书的同时,并出具了《结案证明书》,还在公告栏宣传褒奖,弘扬司法引领社会风尚的作用。
通讯员 孙德垣 彭磊
编辑 沈玮
二审 龙蓓
三审 黄锐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5-09-18 05:45:03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