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上海法治报
我是家中老大,母亲一直跟着我生活。5年前,我妹妹在父亲过世后和母亲发生争执,对母亲不理不睬,甚至连生病住院都不过问。其实父母一直对她很好,不但省吃俭用给她买了房子,还帮她打点出租房子的一切事务。现在母亲向她要赡养费,她却不肯给,还说此前出租房子的房租就算是给母亲的赡养费了。请问母亲可否要回当年买给妹妹的房子?如果妹妹执意不肯赡养母亲,有什么法律可以惩罚她? 胡女士
【解答】
胡女士,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三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如果妹妹同意,房租可以抵赡养费,如果妹妹不同意,则其应单独支付抚养费。关于房屋,产权已经登记在妹妹名下,因此,母亲无法将房屋要回。如果妹妹执意不肯赡养母亲,母亲可以通过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2-21 09:45:06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