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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一居民在楼道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造成火灾,致4人不同程度烧伤,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上海警方通报,2025年7月7日3时55分许,杨树区铁岭路某小区一居民楼底楼发生火灾。经查,系该楼居民孙某某(女,51岁)违反规定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一楼楼道内,后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起火造成火灾,致4人不同程度烧伤。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禁止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区域停放、放置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为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按照规定停放和放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警方将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电动自行车起火应对牢记“黄金30秒”
尝试灭火
电动自行车发生故障后,短短30秒内即可出现明火,浓烟和有毒气体扩散速度远超居民逃生速度,吸入3~5口即可致人昏迷,甚至失去生命。
在“黄金30秒”内,如发现火势尚在可控范围内,应迅速用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基灭火器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灭火处理,否则极易发生触电危险。
立即撤离
若火势已经失控,进入猛烈燃烧阶段,需立即撤离。
求助报警
撤离到安全区域后,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求助。
来源 央视新闻@警民直通车-杨浦
编辑 杨羽
二审 李劼
三审 覃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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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5-07-10 17: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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