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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原韬雄
3月21日获悉,陕西省住建厅印发了《陕西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按企业信用得分确定星级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实行量化评分,确定为AAA、AA、A三个等级。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基础信息、良好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物业服务企业基础信息分值为50分,包含企业相关信息15分、项目接管信息15分、企业人员信息15分、备案相关信息5分。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得分=企业基础信息得分+企业良好行为信息得分-企业不良行为信息得分。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企业信用得分,在“陕西省房地产市场诚信评价监管平台——物业服务模块”中,按企业信用得分确定星级,按分值实施差异化标注管理。信用得分在90分(含)及以上的,为AAA级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得分在80分(含)以上至90分以下的,为AA级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得分在60分(含)以上至80分以下,为A级物业服务企业。
对信用等级为AAA级、AA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依法采取激励措施: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优先考虑;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减少抽查频次。
对未达到星级标准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持续改进;企业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抽查频次;不能参加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评优评先活动;加强行政监管,约谈企业法人等。
各设区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制度。对于未及时统计、报送、更新信用信息的企业和在信用信息管理工作中未及时审核、管理信用信息,履职不力的企业单位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信用信息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陕西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至2029年5月1日自行废止,有效期5年。
值班编辑:贾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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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3-22 14: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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