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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两名“00后”以“代买黄金”的方式,用涉诈资金在香港购买大量黄金套现“洗钱”,最终身陷囹圄。2月7日,陕西榆林市公安局通报了这起涉诈“洗钱”案件。通报称,冬春社会治安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陕西榆林市榆阳区公安局反诈中心在深挖一起“冒充公司老板”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抓获两名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跑分”人员。
2023年12月4日,某公司财务人员小冯来到榆阳公安反诈中心报案,有人冒充公司老板,诱骗小冯向指定银行账户转账500余万元。接到警情后,反诈民警立即分析研判,得知涉诈资金在香港某珠宝店进行了大额消费,用于购买大量黄金。民警随即深入调查,锁定两名犯罪嫌疑人。
2024年1月9日,反诈民警远赴广西马山县,抓获犯罪嫌疑人农某。据农某交代,其本人系国外某大学大三学生,10月份回国后无意间在微信群“HK(买)群”内,看到陌生网友“聪先生”发的消息。“聪先生”声称,在香港每天购买50克黄金带回深圳,一次可以赚500元至1000元不等。农某当即添加了“聪先生”的微信,并在香港与“聪先生”见面。在明知“代买”资金为违法所得的情况下,农某按照“聪先生”的指示三次前往香港购买黄金,并运往深圳交给指定人员,从中非法牟利。经核实,农某使用“聪先生”提供的涉诈银行卡共购买黄金1000余克、照相机数十部,转移涉诈资金300余万元,获利3万余元。2023年11月,农某指使同乡覃某自广西窜至香港,与其一同从事“黄金洗钱”违法犯罪活动。覃某在明知“代买”期间使用的是涉诈银行卡的情况下,在指定珠宝店内购买80余万元黄金,获利1万余元。1月13日,反诈中心民警在广西南宁一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覃某抓获。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榆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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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2-10 08: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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