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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江淮晨报
多个小区仍存电动车停放隐患
相关部门发文:立即对住宅小区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摸排
电动车乱放。
◤近期,全国多地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引发社会各界关注。2月25日,记者兵分多路对合肥市多个小区进行探访,发现不少被探访的小区出现电动车乱停放情况,存在安全隐患。当天,合肥市房产局发布通知,将在全市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并要求各地物业管理部门立即对住宅小区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摸排。◢
地点一:森林海小区电动车密密麻麻“霸占”门厅
25日上午,记者来到森林海小区看到,几乎每栋单元楼下面都密密麻麻地停放着电动车,不少“霸占”了单元楼一楼门厅,“现在都不算多,今天周末很多人将车骑出去了,到晚上这里停的车更多。”小区业主张先生告诉记者,每到晚上,小区楼栋下面就成为电动车的“天下”,甚至有时一楼门厅都被“堵”得难以正常通行。
记者走访该小区多个楼栋发现,目前各楼栋架空层内仍停有大量电动车,有许多电动车正在充电桩附近充电,楼道内随处可见“电动电瓶车禁止进入电梯”“禁止私拉乱接”等安全标语。
张先生说,自己搬进该小区也有五个年头了,平常回家就能看到楼栋下面有电瓶车乱停乱放,“有些电动车一停就是好几天,也找不到车主,想挪开这些电动车都没办法。”张先生称,作为业主,自己曾向服务物业反映过,但效果并不好。
地点二:兴泰苑小区楼上私拉电线楼下充电,插座直接暴露于地上
25日上午,记者来到天门山路与和平路交口的兴泰苑小区。该小区为回迁多层小区,记者看到,小区不少楼栋的楼下,原本狭窄的楼道前横七竖八地停着数辆电动自行车。在7栋东边单元门前,一辆电动三轮车正在充电,而电线则是从楼上五楼的窗户直接甩下来,插座还直接暴露在地面上。在小区12栋一楼门前,记者同样看到一辆电动自行车在充电,插座系挂在单元楼道铁门上。
地点三:东城新海苑小区
架空层处几乎停满了各式电动自行车
老旧小区停放问题多多,那新建小区情况又如何?25日中午,记者来到东城新海苑小区,这是一个交付不到一年的新小区。
在该小区7栋1单元,记者发现,尽管架空层张贴着“请勿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宣传提示,但依旧遭到了一些居民的无视。整个架空层停满了各式电动自行车,稍微大点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因为无法进入甚至停在楼道外侧。
随后,记者又在该小区其他楼栋的架空层看到了类似的非机动车乱停放的情形。
“架空层是给居民们休闲、娱乐、锻炼的场所,现在每个角落都摆放了电动车,这太危险了。”一位居民不无担忧地表示,并希望相关部门能管一管,消除安全隐患。
地点四:承寓·电商之家已对停放在架空层的电动车进行集中清理
2月25日,记者了解到,合肥市部分集中租赁住宅小区已经开始对停放在架空层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清理。
“请各位住户(车主)将停放在2栋架空层的上锁电动车及时骑出架空层。”位于蜀山区四季花海附近的承寓·电商之家第一时间发出通知,并将原停放在楼栋架空层未上锁的电动车移到了3栋南侧和2栋西侧机动车位上。
承寓·电商之家工作人员介绍,小区已经贴出通知,楼栋架空层不再作为电动车停放点,提醒业主不要再停放。
承寓·星澜里2月24日在小区张贴了《致全体居民的一封信》,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以及室内停放或者充电。要求“不要飞线充电,电动自行车不要改装,充电器要配套,充电时保持警惕,闻到异味或听到异响立即断电,不超时充电,远离可燃物”等。
合肥市住房租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全部工作人员透露,已经在全市所有管理的小区通过张贴告示、朋友圈居民群发布等方式,要求大家不要把电动车驶入楼道、架空层的同时,继续向大家普及宣传安全知识。“日常利用电子大屏、工作群、展架、宣传手册、安全告知书等方式进行电动车、用电用气、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宣传,部分项目电梯安装电动车阻入系统,有效阻止电动车入户,项目管理人员每日也会进行防火巡查,确保电瓶车按规定停放。”
消 防
电动车充电时要规范充电,合理控制充电时间
其实,在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无论是在省级层面还是市级层面,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少。其中,《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合肥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也已于2022年11月1日开始施行。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 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在住宅内充电或者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载人电梯。
合肥消防透露,每月都会在全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排查并进行结果公示,其中也包括对各类住宅小区、公寓等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排查,并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情况进行通报整改,要求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合肥消防提醒广大市民,电动车充电时要规范充电,合理控制充电时间;禁止飞线充电,雨雪天气情况下容易酿成火灾。此外,室内易燃物较多,电动车在室内充电一旦出现起火情况很容易酿成火灾,电动车在楼道内乱停放则容易在火灾发生后阻断消防逃生通道。
部 署
合肥将对住宅小区开展一次全面摸排
最近几天,安徽省内芜湖、阜阳、蚌埠等多地已经就住宅小区电动车安全问题下发紧急通知。2月25日下午,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也发布了《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立即对住宅小区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摸排。
通知要求,合肥市要求督导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物业承接查验,监督开发建设单位按照规划和有关标准建设非机动车停放场所、设施和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在已交付使用住宅小区新划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或加装充电设施时,所在地街道社区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合理选定位置,积极征求业主意见,选择规范优质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
物业要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设置明显停放标志,引导居民规范停放。严禁在建筑物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和违规充电,物业服务企业应重点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及时清理,确保禁停区域通畅。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推动加装电动自行车梯阻设施,完善梯控系统,通过物防和技防防止电动自行车入梯上楼。
对住宅小区既有充电设施需要加强管理,规范配置灭火器材,定期对充电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充电设施安全。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建设运营单位日常监管,督促及时修理、清除损坏的充电设施。督促物业企业加强日常巡查,对私拉乱接、“飞线”充电或在住宅内充电的,要及时劝阻制止,劝阻无效的,应当果断向属地和公安部门报告。
各地物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要现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立行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作出物业管理处理,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各地都要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通知强调,各地物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安全管理工作,立即对住宅小区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摸排,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处理,一般问题立行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监督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排查整治过程中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统筹: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朱汗翔
采写: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朱汗翔 王峰 王雅雯
王书浒 余佼佼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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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2-26 06: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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