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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金陵晚报
优惠购房得向第三方交钱,有保障吗?
江宁区房产局:必须执行“一价清”制度,是否违规正在调查
□金陵晚报/紫金山新闻记者 胥欣
“购买商品房想要优惠,必须向第三方公司交纳30万元,才能享受大折扣。这个钱不是交给开发商,如果退房,第三方公司能否退钱呢?”近日,南京购房人林先生(化姓)质疑开发商违反商品房“一价清”制度,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本报“听语”热线记者通过多日调查得知,该笔费用其实是中介费,确由第三方公司收取。至于是否构成违规,江宁区房产局方面表示,正在调查,商品房销售必须执行“一价清”制度。
云禄湾小区位于南京禄口街道皮草城南侧,房屋均为双拼别墅,实行一房一价,产权性质40年,开发商为南京中铁二局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林先生说:“别墅户型是稀缺产品,实地查看后感觉不错,都带院子的。在交钱的时候,销售员讲现在有活动,给第三方公司缴纳一笔‘电商费’,即可享受30万元抵45万元的优惠。”林先生想想不放心,感觉自身权益无保障。他说:“这个钱交给第三方公司,如果我退房,第三方公司是否退钱呢?常规操作是开发商发布优惠方案,他们收取费用,但是此事却由第三方公司收钱,是否合规呢?”2月17日,记者来到云禄湾小区看到,不少别墅外面搭设起脚手架,工人们正在给房屋外立面出新。小区内部的公共设施也在出新,空地上堆放了不少建筑材料。房屋造型是一栋两户,毛坯交付。
销售员告诉记者说:“小区从2008年开始销售,一直未卖完,因为房屋已经建好15年,风吹日晒已显老旧,借着房市回暖时机,进行出新并优惠促销。现在有一个内部团购价,向第三方公司交纳30万元,即可享受45万元的优惠,非常划算。”
针对质疑,云禄湾小区销售代理商负责人解释说:“常规操作是开发商给销售代理商一笔渠道费,其实就是中介费,由代理商自己找客源并完成销售。但在云禄湾小区,开发商未给渠道费,为了尽快售房,代理商只能委托第三方公司找客源,如果售房成功,第三方公司可拿到合同约定的渠道费。”
“虽然南京房市开始回暖,但是渠道费必不可少,客流对于成功售房至关重要。”该负责人表示,客户购房正常的折扣是有的,例如全款购房享受九八折,为了调动第三方吸引客源的积极性,特制定30万元冲抵45万元的优惠方案,对于购房人是利好。
至于客户的担心,该负责人承诺说:“客户付款后,我们签署合同,开具付款发票。如果购房人退房,我们会协商好后续事宜。目前所售房屋中,并未有人提出质疑。”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关于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制度的通知》(苏价服〔2012〕104号)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必须执行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制度,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为商品房经营者与购房者最终结算的合同成交价格,合同成交价格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备案(销售)价格之外不得向购房人加价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就此事,江宁区房产局工作人员说:“经询问,云禄湾小区于2008年拿到销许开始上市销售,全部为现房。商品房销售必须执行‘一价清’制度,针对反映的问题,正在进行调查。”
“向第三方公司付钱后,一旦退房,确实存在风险。”江苏君劭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凡洁建议,购房者可以在购房合同中注明,购房者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视为购房款,如发生退房等争议纠纷,开发商应对第三方的退还款项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要求第三方公司向购房者及开发商出函,内容大致为如因开发商原因购房者要求退房,第三方公司承诺将此前购房者支付的费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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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2-22 08: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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