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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杭州网
3月16日,桐庐公安依法对2名涉嫌生产、销售伪劣电子烟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期,桐庐公安联合县烟草专卖局开展了电子烟清理整治专项工作,成功破获了一起涉嫌生产、销售伪劣电子烟案件,陆续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涉案金额上百万元。
2022年10月1日,《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以外的调味电子烟,但市场上仍有商家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险。
2022年12月,桐庐县烟草专卖局在本县辖区某通讯设备店查实了朱某销售伪劣电子烟的事实。2023年1月,通过上述案件线索调查得知,朱某的伪劣电子烟货源来自杭州某通讯市场的许某处。
经分析研判,全面调查,2月21日,在杭州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的指导下,桐庐县公安局会同杭州市、桐庐县烟草专卖局执法力量,对以许某为首的销售伪劣电子烟犯罪团伙进行抓捕,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许某和尤某。
经查,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犯罪嫌疑人许某和尤某在利益的驱动下,明知禁止生产、销售非国标电子烟,仍抱着侥幸心态,继续进购和销售“可乐罐”“奶茶杯”等调味电子烟,销售所得约180万元,现场被查扣的非国标电子烟货值约180万元,经鉴定检测,上述涉案电子烟均不符合《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
据犯罪嫌疑人许某和尤某交代,其电子烟采购自陆某等人处,销售至彭某等人处,以上许某的上家和下家均已涉嫌生产、销售伪劣罪。截至3月16日,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均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目前市面上流通的“奶茶杯”、“可乐罐”等调味电子烟产品包装盒大都是英文,无生产厂名、厂址,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更没有注明主要成分,明显属于“三无”产品,且其包装极具欺骗性,使得未成年人难以鉴别而“入坑”,严重侵蚀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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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3-18 16: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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