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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荆门日报
本报讯(记者邓琳 通讯员侯亮 肖华庚)马上就是2023年春节了,有市民关心今年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区)禁鞭政策是否有变,记者昨从市公安局获悉:2023年春节期间,主城区继续禁鞭。
2016年,我市中心城区开始实行禁鞭措施,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经过连续7年的禁鞭,中心城区无论空气质量还是市民生命财产安全,都得到明显提高。今年春节期间,2021年7月29日修订的《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荆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继续施行。
《通告》所称烟花爆竹,含传统火药类烟花爆竹和电子鞭炮礼炮(声音、闪光度与传统烟花爆竹相似的电子产品)。现行禁鞭区范围为东至荆东大道,南至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荆南大道,西至漳河新区荆山大道,北至东宝工业园幸福大道,西北至北三环线(包含湖北凯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龙泉啤酒集团公司及其厂区),相关宗教活动场所和青山、石莲、仙女公墓。
对于在禁鞭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构成“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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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1-17 09: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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