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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昭通日报
【有事要问】拥有两处宅基地是否合法?
【身边案例】张某在农村申请宅基地建成房屋并依法取得了不动产权属证书。后父母相继过世,张某顺利继承了父母的老宅并办理了老宅过户登记。自此,张某拥有了两处宅基地。这种情况是否违反“一户一宅”的规定?
【意衡律师解答】《昭通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不动产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因此张某拥有两处宅基地是合法的,并不违反“一户一宅”的规定。
昭 通 市 司 法 局 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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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8-10 05: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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