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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兰州日报
落实七项保障措施 确保市民温暖过冬
我市出台今冬明春城市供热保障方案
【本报讯】记者从10月21日全市供热保障工作会上获悉,我市出台《兰州市2023-2024年度采暖期城市供热保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提出了落实供热各项准备工作、强化供热兜底保障、加强供热运行监督等7项保障措施,确保今冬明春全市供热安全、稳定。
落实供热准备
确保按时达标供热
据了解,各县区、高新区要在供热前集中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督促辖区供热单位针对热源、热网及热用户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做好各类设施的检修维护工作。各供热单位要提前开展注水打压工作,提前优化管网水力平衡调整,及时发现和整改管网漏点风险隐患,确保11月1日零时达标供热。
同时,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各供热单位要采取针对性措施,抓紧完成城区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加快实施老旧小区供热分户改造项目,各类管网改造维修项目必须在10月25日前全面完工,确保今冬按时供热。
强化供热兜底
确保市民安全过冬
各县区、高新区要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掌握辖区内供热准备工作情况,重点针对弃供甩供风险问题,明确兜底保障工作措施,确保辖区内供热单位按时点火启动供热。尤其是在供热运行期间,对擅自停业、歇业、弃管、推迟、终止或者提前结束供热的供热企业,县区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依法实施处罚。市、区两级财政要逐步建立多渠道补贴机制,共同保障供热资金需求。发挥国有企业民生兜底保障支撑作用。各供热单位要多举措筹集资金和提高热费收缴率,采暖期内决不能出现随意弃供、甩供、断供情况。
加强供热运行监管
实现采暖期达标供热
各供热单位要全面强化科学运行和精细化管理水平,针对不同天气情况,做到锅炉、管网设施运行工况的实时优化、精细调节和节能运行,实现全采暖期达标供热。市、区两级供热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兰州市供热运行监督管理平台等技术优势,对全市180个重点供热单位的运行情况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督。要对全市供热单位的供热运行、值班值守以及投诉办理情况开展重点监督、专项检查。
完善供热服务机制
及时解决市民取暖问题
强化供热服务意识,强化供热值班值守,畅通各类投诉渠道。市供热管理部门及重点供热单位要在12345民情通热线设立供热专席,认真解答市民有关供热政策咨询,妥善处理群众各类供热投诉问题。兰州热力集团要设立96599全市统一供热服务热线,各县区供热管理部门要设立分线,进一步畅通供热投诉渠道。各供热单位要在10月25日前向热用户及时公布企业供热报障和服务热线,严格落实采暖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群众反映的供热问题第一时间得到解决。
各县区、高新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级做好辖区供热投诉问题的监督办理和协调处置工作。对冬季影响面较大的供热投诉,采取市区联动、集中协调办理;对一般供热投诉问题,由各县区、高新区落实好基层网格化管理制度,及时核查协调办理。冬季各类供热投诉(突发爆管情况除外)务必在3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政策咨询建议和供热服务质量类投诉,限定5个工作日内办结;市、区供热管理部门直接受理和转办督办的供热投诉,限定3个工作日内办结;供热单位直接受理的投诉,限定1个工作日内即时办结)。对各类媒体转交及网络舆情投诉的各类供热问题,严格按照转办流程依规限时办结。
《方案》还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协同联动做好供热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吕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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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0-22 05: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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