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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网8月24日讯酒驾、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一直是公安交管部门严厉打击的重点对象,但仍然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近日,聊城东昌府交警大队就查获了一名酒驾+超载的货车司机。
“我中午喝完酒后,歇了会儿,我想酒劲应该过去了,又是大晚上的,就觉得应该也不会有交警检查,就开车上路了,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货车司机张某某说道。但悔之晚矣,等待他的将是严厉的处罚。
8月21日晚21时左右,东昌府交警大队执勤二中队民辅警在南二环与聊位路路口开展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对一辆大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张某某存在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并且该重型半挂牵引车使用性质为货运,属营运车辆,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后经称重检测,该车还存在超载的情况,该车核载 49000kg,实载 53380kg,存在超载 30%以下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张某某驾驶大货车超载30%以下,交警对其进行200元的罚款、记1分的处罚;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上路行驶,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由于张某某属于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其将五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通讯员 吴霜)
责任编辑: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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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8-24 21: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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