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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4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等18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办法》。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困境儿童标签化,不得利用困境儿童个人信息博眼球、赚流量,不得利用困境儿童个人信息进行募捐、直播带货等。
办法明确,困境儿童个人信息,是指以纸质、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困境儿童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各有关部门通过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方式处理困境儿童个人信息,应当依法进行,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处理、谁负责”的原则,并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办法规定,网信部门要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网络运营者加强网络信息筛查排查,发现披露泄露困境儿童个人信息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并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
民政部门在组织实施社会救助、慈善帮扶、关爱服务时,要依法保护困境儿童个人信息。监督指导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有关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提高信息保护意识。
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儿童关爱服务活动期间,需要处理困境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限于开展活动所必需的最小限度和范围,并做好相应的保护工作。
办法还要求,各有关部门处理不满十四周岁困境儿童个人信息,应当取得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处理年满十四周岁困境儿童个人信息等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取得困境儿童同意,并以明确方式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来源 新华社
编辑 黄茜
二审 陈朝晖
三审 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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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5-01-24 23: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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