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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嘉兴日报
工地受伤讨赔偿
凤桥司法所一天解决困扰十个月难题
■通讯员 韩 燕 记者 朱弼瑜
本报讯 “太感谢你们了,一天时间就解决了困扰我们十个月的难题。”近日,徐文才(化名)向南湖区凤桥司法所工作人员连声道谢。
事情要追溯到去年10月9日。当时,徐文才在葛强(化名)承包的某农户家建造房子,负责泥工活,在建造电梯井的电梯门时,徐文才不慎从高处坠落。虽及时送医抢救治疗保住了性命,但造成永久性残疾下半身瘫痪,经司法鉴定为人身保险一级伤残。
在治疗期间,葛强已垫付医药费近30万元,但在后续治疗和赔偿方面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2023年8月初,徐文才及其家属到凤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此事。
凤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葛强及另外的几名包工进行走访和调查问询,了解事发经过。2023年8月9日,调委会组织双方到场调解。
徐文才及其家属认为,自己与几名包工和葛强存在承包关系,自己又是在做工时受伤的,赔偿费用理应由承包方全部承担。而葛强认为,目前针对医药费已支付了约30万元,要是他一直治疗,自己还得承担一辈子,自己也承担不起。何况自己也为所有的包工进行了意外保险的投保,保险公司会赔付的,不用着急。
但徐文才家属表示,徐文才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现在受伤瘫痪,不仅没有收入来源还要他人照顾,家里生活都困难,何况目前还需要长期就医,承包方必须现在就拿出钱来赔偿。调解陷入僵局,调解员杨炳祥建议双方先冷静思考一下,下午再来继续调解。
下午的调解中,调解员多次用“背对背”的方式与双方分别沟通,劝双方换位思考。针对双方争议焦点,调解员通过摆事实、讲法律,本着互让互谅、换位思考的原则,最终就徐文才包工受伤事宜拟定多个赔偿方案。
傍晚时分,双方都同意的调解方案终于出炉,葛强当场预支20万元给徐文才,后续金额待保险金赔偿下来后再在规定日期内支付完,这场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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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8-21 08: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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