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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12月15日消息(记者 蒙健)近日,国家药监局公布8起典型案例,记者了解到,在所公布的8起典型案例中,海南康卫医药有限公司因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被依法予以处罚款50万元,并对该相关责任人及工作人员予以禁业、吊证处理。
据悉,2022年7月,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来《协助调查函》,对海南康卫医药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公司未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药品,存在虚假、欺骗行为,虚开中药材采购发票和中药材中药饮片销售发票药品经营管理混乱、在购进销售药品时票、账、货、款不一致,采购药品无采购记录,且未对采购药品进行收货、验收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风险隐患,涉案发票金额大、数量多、历时长,企业质量负责人不能正常履行职责,未按要求使用计算机系统,该公司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经调查,该公司企业负责人不熟悉药品相关知识,甚至不知道什么是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且从2020年5月开始未能正常履行相关职责。此外,质量负责人郭某某具备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并于2020年11月5日注册登记在海南康卫医药有限公司名下。经调查,郭某某从2019年7月31日至今,与海南某科技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任质量负责人全职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保。质量负责人郭某萍存在兼职并挂靠《执业药师注册证》的行为。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对海南康卫医药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节严重的行为处50万元罚款,责令停业 1个月整顿,对法定代表人陈某某、责任人员鲁某某处十年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同时,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撤销海南康卫医药有限公司质量负责人《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注册。南海网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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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2-15 21: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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