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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才收新房,但物业必须要交没收房之前的物业费,这合理吗?”西安市民王先生对此想不通。
王先生反映说,2019年在未央区明丰伯马都买了一套房子,7月28日刚收房,但物业让补交之前的物业费,要交6000多元,不交就不能收房。无奈之下,王先生给只能交了这个费用,但认为不合理。
“问了好几个邻居,都是这种情况。”王先生说,小区通知收房的时间是去年12月9日,但因为一些原因,自己没有去收房,而是7月28日办理收房手续,准备装修入住,没想到却遇到了这种蛮横的规定。当时客服说要从开发商将房子交给物业的时候算物业费。“我的房子没收没入住,还是毛坯房,也没有产生水电,物业也没有提供任何服务,凭什么收取服务费?”
没收房要不要交物业费?房子一直空置要不要交物业费?这是很多业主经常问的热点问题。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韩朝泽律师分析说,民法典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物业合同虽不是业主本人与物业公司签订,但仍然约束着业主,即使房屋空置,也不能免除交纳物业费的义务。
华商报记者 李琳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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