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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南宁晚报 本报讯(记者冯源通讯员张金婵)近日,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守护群众安心过暖冬”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履职时发现,辖区内某母婴店对外销售的奶粉中包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随即对辖区内母婴店展开筛查。
经调查取证,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发现数家门店存在未经许可销售特医食品的现象,据此向行政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当即组织开展专项工作,对辖区销售特医食品的母婴店展开拉网式筛查,详细核查了登记备案信息和实际销售情况,对超范围销售特医食品及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门店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为符合特医食品销售资质门店办理变更登记。
“哪款奶粉合适过敏体质宝宝喝?”“宝宝乳糖不耐受,能不能买点特殊渠道奶粉?”“听说有些奶粉能给宝宝治湿疹,要不要试一试?”近年来,特医食品逐渐走进大众视野,许多不明就里的宝妈把特医食品纳入采购计划单,而开在社区里的母婴店,作为宝妈就近购物的热点区域,自然也瞅准了商机。
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醒,特医食品属于食品和药品的中间地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生产销售企业应当取得相应的许可,特定全营养配方医疗食品必须在医疗机构或者药店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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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2-04 05: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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