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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河池12月19日讯(记者 覃铮)12月19日下午,记者从河池市教育局获悉,该市对2022年秋季学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作出了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全市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自2022年12月20日起放寒假;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自2022年12月24日起放寒假;高中非毕业年级自2022年12月31日起放寒假。高中毕业年级学生以自愿为原则,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教育教学至2023年1月13日,1月14日起放寒假。
针对放假安排,该市教育局同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全市中小学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质量调研检测调整至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进行;各学校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指导学生做好假期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出入公共场所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少坐公交车等。要落实“双减”政策,合理布置假期作业,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各学校、教师利用假期组织学生违规补课;各县(区)各学校可以根据各自疫情防控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放假时间,但最迟不能超过河池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河池市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的通知》(河教发〔2022〕51号)校历规定的放假时间;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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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2-12-19 19: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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