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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济南时报
2022年12月31日,济南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2022年寒假和放假前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寒假开始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腊月十八),高中阶段学校寒假开始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腊月廿五),寒假结束时间原则上为2月5日(正月十五),2月6日(正月十六)开学。如因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有临时调整的,须经各区县在综合研判的基础上提出意见,报市教育局备案并提前通知学生及家长。
《通知》围绕科学规划寒假作业、丰富安排健康生活、持续开展“悦读泉城”、积极参与综合实践、扎实做好安全教育、切实做好帮扶工作等六方面,对中小学学生假期生活作出科学指导。根据《通知》要求,各学校要科学设计寒假作业,严格控制书面作业总量,提倡实践性作业、探究性作业,严禁教师没有针对性地直接利用现成的材料布置作业,严禁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指导学生制定假期健康生活清单、寒假综合实践清单、学习生活“心愿清单”等,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生活德育“家庭三个践行”行动、科普活动与低碳环保行动及综合实践、志愿服务和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强化安全教育、倡导文明健康过节。
《通知》强调,各区县教体局和中小学校要严守办学规范,不得强制学生统一到校上课、补课,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或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类辅导培训班。按照全市防疫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仍然暂停开展线下培训。深入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切实维护风清气正的教育氛围。
(济南报业全媒体记者赵世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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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1-01 15: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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