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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嘉兴日报
■盛 翔
最近闭店的北京金宝贝、天津金宝贝、上海金宝贝的运营主体,都在闭店之前陆续把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广东惠州的一个53岁农民。央视调查显示,此系“职业闭店人”的恶意操作。“职业闭店人”专门给经营不善的店铺谋划关店、跑路的方法,并以第三方的身份接手处理后续消费者维权问题。许多“职业闭店人”团队还会在闭店前进行优惠促销,赚完最后一波充值再消失。
店铺经营不善要关张,消费者充值后没用完的钱,该退的必须退,这不仅是基本的商业道德,也是基本的法律义务。现实中,某些无良商家却反其道而行之,越是准备关店越是忽悠消费者大额充值,然后一夜之间突然消失。此类行为本质上已与诈骗无异,却因单笔金额往往不大、多数消费者自认倒霉等原因,鲜有被刑事打击的先例。如今,竟然有人专门做起了帮助闭店、跑路的生意,让跑路者的风险进一步大幅降低。“职业闭店人”大行其道,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对正常市场秩序的破坏,此中危害不可小觑。
“职业闭店人”的操作手法,主要是通过变更股东和公司法定代表人来恶意逃债。一般来说,变更后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是纯粹的“傀儡”,对公司的经营业务、股权转让、所欠款项等问题并不知晓。现行工商变更登记环节,疏于对变更后法定代表人的审查,导致一些试图通过出售个人征信赚钱的人,在未经验证的情况下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给老赖以逃避责任的机会。此类行为名为钻空子逃避债务,实则两方合谋实施诈骗,严重侵犯债权人利益,甚至破坏了公司法制度的根本。
根据我国公司法,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司法实践中,通过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等,可以追加前股东或前法定代表人为被告、被执行人。“职业闭店人”口中所谓“公司法人、股东都不是你们,跟你们没关系了”,因此并不成立。
不诚信的闭店跑路行为,竟然滋生出“职业闭店人”这样一个畸形的职业,无疑是法治社会的耻辱。通过第三方职业化运作,跑路前变更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将股权不合理转让给毫无偿债能力的个体,让消费者无法实现退费,这本身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特别是,“职业闭店人”通常还会在闭店前来一波优惠促销,圈完最后一笔钱再跑路,更是典型的合同诈骗行为无疑。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名为职业闭店,实为恶意诈骗,法治利剑该出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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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4-16 08: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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