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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合肥日报
本报讯 近日,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公布了第三批省级幸福河湖名单,全省共有84条(个)河湖上榜。其中,我市有7条(个)河湖上榜。截至目前,我市省级幸福河湖总数达16条(个)。
此次我市入选的河湖包括:肥东县和睦湖、肥西县小南河(小南河南闸至小南河北闸)、庐江县金牛河(梁山新圩桥至入白石天河口)、巢湖市石茨河(武山站至入巢湖口)、蜀山区天鹅湖、包河区包河(金寨路至巢湖南路)、庐阳区四里河(大房郢水库坝下至入南淝河口)。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省级幸福河湖创建工作,通过纵深推进河湖长制,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用心用情用力绘就“美丽幸福河湖”新画卷,把握河湖治理新内涵,擘画美丽幸福新蓝图。
我市印发《合肥市省级幸福河湖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省级幸福河湖创建工作,充分调动县(市)区、开发区创建积极性。对于各县(市)区、开发区成功创建省级幸福河湖项目,建设投资除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以外的资金由市、县(区)按1∶1配套,验收通过且综合评分位列全市第一至第八的,分别给予80万元、70万元、60万元、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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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7-12 05: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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