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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江淮晨报
注册与工作单位名称相近的公司
安庆一企业员工挪用资金26万余元
本报讯 以自己的名义注册一家与原公司名称相近的企业,男子中饱私囊挪用资金26万余元。10月22日,记者从安庆市公安局获悉,该局经开分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挪用资金案,挽回21万元资金,剩余钱款将于年底前还清。事后,受害企业负责人专程送锦旗表示感谢。
今年5月30日,安庆市经开区某公司负责人牛先生到经开分局报案称,其公司员工胡某利用职便利,挪用公司资金,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接报案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工作。
警方调查发现,在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期间,胡某担任的是安庆市经开区某公司销售总监一职。在逐步掌握该公司的营销模式和营销制度后,胡某便着手为挪用资金做准备。2021年11月,胡某以自己的名义注册了一家与原公司名称相近的企业,并通过职务便利使用自己名下企业对公账户收取11家单位合同款,涉嫌挪用公司资金26万余元。
9月29日,胡某迫于公安机关的侦查压力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挪用资金的犯罪事实。10月7日,经过办案民警的不懈努力,胡某及家属主动退还涉案资金21万元,并约定今年12月31日前还清剩余资金。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感谢公安机关为我们挽回了经济损失!”10月17日,上述公司负责人牛先生专程来到经开分局,将两面鲜红的锦旗送到办案民警手中,对警方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为企业解难纾困,挽回经济损失表示感谢。
警方提示,挪用资金罪多发生于公司、企业的高管、财务及销售人员中,企业应当健全财务制度,强化对公司、企业内部人员的教育和监督,加强现金流管理,有效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不给有心之人可乘之机。若遇到以上类似情况,请及时报警。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邵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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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0-24 05: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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