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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3年第18期食品抽检信息。其中,舟山市金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龙头鱼酥被检出质量不合格。
该抽检信息显示,标称舟山市金针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市金针食品”)生产的“磊落及图形商标”龙头鱼酥(生产日期/批号:2022/11/14)(规格型号:250g/袋),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据介绍,N-二甲基亚硝胺是N-亚硝胺类化合物中的一种。食品中天然存在的N-亚硝胺类化合物含量极微,但其前体物质亚硝酸盐和胺类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在适宜的条件下可以形成N-亚硝胺类化合物。N-二甲基亚硝胺是国际公认的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具有肝毒性和致癌性。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水产制品(水产品罐头除外)中N-二甲基亚硝胺最大限量值为4.0μg/kg。本次抽检的这款龙头鱼酥N-二甲基亚硝胺检测结果为50.9μg/kg。
据悉,水产制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所使用的原料不新鲜,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
为详细了解上述龙头鱼酥抽检不合格原因,产销数量,产品流向,有无消费者提出不良反馈。对不合格产品有无下架、召回等,中国质量新闻网尝试致电生产企业舟山市金针食品。对方接电话的人听闻是媒体想了解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后称“不需要”,随后便挂断电话。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对此,中国质量新闻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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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5-11 19: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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