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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江斌伟)11月28日,新疆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座谈会召开,纳入本轮试点的乌鲁木齐县、伊宁市、库尔勒市、沙湾市、奇台县等10个县(市、区)加快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率近九成。
今年上半年,按照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新疆计划用两年左右时间,确定在乌鲁木齐县、伊宁市等10个县(市、区)开展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先后印发多个指导性文件,牵头建立自治区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协调机制(以下简称“自治区协调机制”),研究制定自治区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方案,组织赴江苏、浙江等省(区、市)考察学习,开展试点业务培训,实地调研指导解决相关问题和困难,稳妥推进试点各项工作。
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主导推动、自治区协调机制同步联动下,各试点县(市、区)参照成立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制定完善本级试点方案;探索建立入市主体、入市地块、入市程序、交易细则、监督管控和收益管理等制度,规范入市交易程序,强化过程和环节控制。依照已进入报批程序的国土空间规划,试点县(市、区)已编制村庄规划265个;全部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已登记发证5162宗。经过对符合条件的集体存量建设用地进行调查摸底,初步选定拟入市地块29个。
乌鲁木齐县从整体性、系统性统筹谋划,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2022年已将乌鲁木齐县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列入财政预算,先行启动了乌鲁木齐县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编制工作,并已形成初步成果。今年以来,乌鲁木齐县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及登记发证工作,目前进展顺利。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说,“各试点县(市)以制度创新作为核心任务,推动完善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入市土地权益保护等机制。自治区协调机制将全力推进产业准入、入市增值收益调节金、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入市土地抵押融资等制度改革衔接,促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培育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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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1-30 15: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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