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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南京晨报
晨报讯(通讯员 杨昌平 夏文娟 马春芳 李倩 庞成功 张明月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近日,江宁开发区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在双龙大道发生一起两车碰撞交通事故。
民警赶至现场,据了解,当时,李某驾驶小轿车正常行驶。突然,张某驾驶小轿车从右侧车道强行变道过来,李某始料不及,两车发生碰撞。在撞击过程中,李某的小轿车方向偏离了车道,车身右侧又撞到了马路中间的隔离带,导致小轿车严重受损。经认定,张某强行变道,未礼让直行车辆,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近日,在江宁汤山孔山路红绿灯发生了一起两车碰擦事故。汤山中队民警调查得知,当时倪某驾车送小孩上学,着急之下,他强行插队,结果发生了碰擦,倪某被认定负事故全部责任。秣陵交警中队近日接到报警,其辖区内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经了解,前车遇到斑马线礼让行人,后车速度太快来不及刹车造成追尾,后车被认定承担全责。
近日凌晨2时许,江宁高新区交警中队接警一起事故,天元莱茵达路口发生一起小车撞电动车交通事故。路口监控显示,事发当时两车沿莱茵达北向南同向行驶至天元路口时,小车突然从直行道上右转,电动车避让不及摔倒在地,事故造成电动车主多处软组织挫伤。该起事故因小车直行道上突然右转造成,担全部责任。禄口交警中队日前处理了一起两小车碰擦事故,经现场调查,陈先生正常行驶,前车突然毫无征兆变道,他来不及躲避导致事故的发生,交警正进一步调查处理此事。近日,江宁南站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在宏运大道与农花路路口,发生了一起三轮车逆行的伤人事故。经民警调查后认定,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张某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是导致该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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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2-03 07: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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