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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发工资发积分是初创团队自有难处还是画大饼空手套白狼?近日相关话题登上热搜引来网友热议
12月28日,苏州市吴江区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正式向记者反馈了调查结果,“发积分代替工资”制度属实,但没有实际实施。据介绍,“通过检查该公司工资支付情况发现,(员工)工资是按时足额发放的,不存在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对于‘积分制度’,公司没有实际实施,对该制度里面涉及的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我们已督促其进行改正。现在公司已经重新修订了相关制度。”涉事公司:我们是初创公司,等融资后补发工资据媒体此前报道,南京赵女士应聘江苏一家高科技公司,在薪水方面,公司“每月授予积分后,每‘3000积分’折算一个整月工资”。12月26日,上述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是初创公司。‘积分制度’是公司的独创。员工来公司工作的前4个月左右是发积分不发工资,公司用积分计算工作量,等到融资到位之后就补发工资。”12月27日,苏州市吴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回应记者称:“劳动者工资应当按月足额发放。如果该公司一定要盈利之后再支付工资,且盈利过程超过一个月,那么拖欠工资的行为涉嫌违法,我们将进行处理。如果涉事公司设计的规章制度违法,我们也将责令其予以纠正。”这家公司的“创新”制度惹来网友连连吐槽“算盘打得空间站上都听到了”“这是要员工直接喝西北‘分’啊”
还有网友表示违法违得如此明目张胆“这人事什么专业?”“这公司既没财务也没法务?”
有的网友调侃“发欢乐豆算了”“VIP员工每月是不是能多获得积分”
律师解读:存在违法延长工作时间等问题重庆捷恒律师事务所李力律师表示,按照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其次,按公司所谓的“积分制度”,“每3000积分兑换一整月工资”“全职参与公司事务,按日授予100积分”计算,员工每月需要上满30天才能获得3000积分,才可能兑现整月工资。如果事实如此,那么该公司还存在违法延长工作时间、没有支付加班工资的问题。而且“积分制度”规定了积分延迟兑换工资的奖励措施,变相拖延发放工资,也违反了劳动法工资应当按时发放的规定。如果该公司执行这样的制度,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公司拒不按时发放工资,劳动者可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赔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爱护你的名义伤害你”据报道,涉事公司对于“积分制度”还自有一套说辞:“鉴于初创团队的特殊性,我们创新地采用了积分制来明确员工的当前投入及未来收益实现路径。员工可以选择积分+现金一定比例组合的薪资包,规范积分兑现的规则:兑现时间、兑现方式、计息比例、转股方案等。”从这番解释来看,涉事公司似乎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问题,而是在用某种新的制度来激励员工。其实,这就是典型的“以爱护你的名义伤害你”的套路。当员工遇到公司无法正常开出工资的情况时,普遍会认为公司的经营状况出现了问题。此前,一些单位因经营不善拖欠员工工资,导致员工不满的现象,也不时见诸报端。但这次涉事公司的“操作”,却不同寻常。作为一家初创企业,其发展愿景和未来潜能固然是吸引员工的重要因素,但最基本的薪酬待遇绝不能“画大饼”。“支付工资不能以实物替代,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这不仅是法规的明确规定,也是社会常识。涉事公司的做法,不仅在法律上站不住脚,涉嫌损害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在道义上也令人难以接受。一直以来,总有一些公司管理者不把员工的权益和感受当回事,使用忽悠手段伤害员工权益。但是,他们往往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员工不是工具,而是有思想、有感情的人,任何欺骗、欺压员工的做法,就算不会立即引起员工的反抗,也会让员工心中滋生不满情绪。不论是“积分制度”这样的奇葩规则,还是故意拖延、克扣员工工资的行为,最终都有可能让员工在无法忍受的心理下,将公司内部矛盾“捅出去”。不少类似事件都存在“员工在网上曝光——网民热议和批评——媒体报道和监督——公司致歉与整改”这样的“流程”,前车之鉴如此之多,却仍有用人单位重蹈覆辙。类似事件,不仅会损害一些员工的切身利益,导致其“用脚投票”,远离这种奇葩公司,也会影响单位的口碑和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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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2-31 00:4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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