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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人民公安报
□张连洲
近日,由十多位“90后”组成的车队跟随一名领队,未经批准穿越若羌境内国家级野骆驼自然保护区,私闯罗布泊无人区,有4人不幸遇难。此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据报道,该自驾车队为临时组队,多数队员相互并不认识。
4人遇难的消息令人痛心扼腕。近年来,违规探险事件时有发生,有的探险者甚至为此付出了生命代价。一旦探险者遇险,有关部门需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救援,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极大浪费。有公众认为,景区实行有偿救援,秉持先救人后追偿、有偿无偿相结合的原则,将会倒逼“驴友”遵章守纪,避免公共资源的无端耗费和透支。
就政府的职责而言,当公民遇到危险陷入困境需要救助时,提供救援、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是政府相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即使是公民违反相关规定发生了安全事故,在其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也有请求政府部门救助和保护的权利,相关部门有责任给予援助。
但需要明晰的是,政府的责任并不能成为公民个人任性的理由。每一次救援,都会耗费大量的公共资源。实行有偿救援,是有法可依的。根据旅游法相关规定,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进行及时救助。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未经批准穿越自然保护区致4人遇难,给人们敲响了警钟。违规探险的背后,折射着相关人员规则意识的欠缺和法律意识的淡漠,比如不顾危险标识强行进入等。让遵守规则者受益,让破坏规则者担责,这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必须给违规探险套上法治缰绳。
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法规,对野外探险进行规范,从源头上避免任性探险行为,为生命安全保驾护航。各地可探索将野外探险纳入地方旅游法规,规定野外探险组织者需提前备案,不备案的,对组织者和参与者均要处罚;遇险获救者除承担救援成本,还需接受处罚。公众也应认识到,生命安全至关重要,非法穿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不是冒险者的游戏,要依法依规,不能任性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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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8-03 08: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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