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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法院的查封对夜市没有影响,夜市计划5月30日开业。”
5月下旬,正在火热招商的乐山黑桥夜市传出被法院查封的消息,夜市管理方作出如上回应。
30日傍晚,记者在夜市所在地看到,夜市并没有如期开市。管理服务中心大门紧闭,上面挂着一块“有事外出”的牌子。规划的夜市区域零星分布着管理方此前布置的一些桌椅,部分地块划分出了不同的商铺区域,并标上了序号。夜市外,两个出入口都贴有“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的封条和该法院的告示,称已依法对涉案土地查封、打围。
夜市外贴有“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的封条和该法院的告示
管理服务中心外墙贴着一张“延迟公告”,称由于法院对土地的查封拍卖,夜市开业延迟,具体开业时间待定。“如摊主业主不愿意等待的,可到服务中心办理退合同、退款手续。”落款为夜市管理方,乐山丰凯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丰凯”)。
黑桥夜市“乐山不夜城”?
长年在乐山经营本地美食的陈小小(化名),从乐山丰凯发出商家招募信息之初,就预订了一个摊位,当时是5月15日。
当天,陈小小在烈日下排队一个多小时,才办理好手续。在陈小小看来,位于乐山市老中心站的黑桥夜市邻近大型酒店,有一定的消费潜力,所以她选择以1200元一个月的价格,租了一个12平方米的摊位,“还要加上电费和管理费,实际上不止这个价。”
陈小小不清楚黑桥夜市会不会火,也不知道夜市能持续多久,她只是在朋友们提到这个话题的时候会说:“平常心,万一又火了喃。”
乐山丰凯则显得信心十足,在其相关介绍中,称黑桥夜市为乐山首个以地摊经济为主题的休闲娱乐商圈,将其描述为:“乐山不夜城”。
记者注意到,黑桥夜市地处乐山市区柏杨西路和竹公溪路交会处,属于乐山新广场商圈较为繁华的中心位置,与嘉兴路美食街相隔数百米。乐山丰凯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夜市招商信息发出后,数日间,“就有上百个老板来预订摊位。”
“一边火热招商,一边法院查封”
5月15日下午,订好摊位的陈小小将自己预订的情况发布到了网络上:“我在A01,维也纳进来这个摊子哈,吃豆腐干,小时候的大头菜,不要走拐了哦。”陈小小介绍,夜市内设有停车场,除了夜市小吃区、美食区外,还设有集市区、夜啤酒区、露营区、儿童乐园区和爱心摊位等。
信息下面,有网友留言:“小心点哦,这地根本不是他们的。你看到他们承包地的合同了吗?这地是中心站的。别怪我没提醒你哦。”
陈小小没有回复这则留言,但有别的网友在该信息下面补充道:“这两块地都查封了,法院会清退占用的人,申请查封的人有权利让法院清退这些占用的。”
20日,商户们发现网友的留言成了现实。一纸封条和数份告示,贴在了夜市所在区域的大门处。告示称,夜市所在地块登记在四川乐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汽车运输公司”)名下,该公司涉及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依据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本金1.587亿元及利息等。因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拟对乐山汽车运输公司名下的两块土地予以拍卖。
告示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第三人未经人民法院准许占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或者实施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解除其占有或者排除其妨害。
“本院依法告知各非法占用、使用乐山市中心城区柏杨西路宗地的相关市民、商家,请立即退出前述本院查封土地。若有妨碍执行行为,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告示落款日期为5月20日,封条则没有写明时间。
突如其来的查封,让无数人摸不到头脑,市民们纷纷追问:“一边火热招商,一边法院查封,黑桥夜市是闹哪样?”
规划的夜市区域零星分布着管理方此前布置的一些桌椅
运营方:“买卖不破租赁”
商户们也对夜市的未来也充满困惑。部分商户在追问夜市开市与否的同时,要求乐山丰凯退还摊位费。
5月22日,陈小小在网络上发表了自己的担忧:“哪位知情人士给我透露一下,这啥情况呀,夜市还能举行不?到底相信哪个哟?还搞得动不哟,我可交了不少费用,不会整到最后,找不到人退钱嘛。”
面对陈小小的担忧,乐山丰凯告诉她:“这是(查封)土地问题导致的,跟我们夜市没有关系,肯定要开啊,一切照旧。”
同一天,乐山丰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买卖不破租赁,土地是他们租赁来的,租的时间不长,当时知道这块地有抵押,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法院查封的,即使将来土地拍卖了,也不应该影响他们租赁期间的正常使用,“夜市将按原计划,5月30日开业。”
同时,乐山丰凯称,土地是从第三方手里租来的,该第三方公司有乐山汽车运输公司的授权书,允许其出租和经营。
最新说法:延迟开业,摊主可退款
管理服务中心大门紧闭
5月30日,记者来到黑桥夜市,管理服务中心大门紧闭,上挂着一块“有事外出”的牌子。上万平方米的地块上,零星分布着管理方此前布置的一些桌椅,部分地块划分出了不同的商铺区域,并标上了序号。运营区并无入驻商家,也无消费者,只有一位老人坐在管理服务中心外,自称是受雇于此照看物资。
部分地块划分出了不同的商铺区域,并标上了序号
一位老人坐在管理服务中心外,自称是受雇于此照看物资
服务中心外墙上贴有一张“延迟公告”:由于法院对土地的查封拍卖,我们公司也通过法律向有关部门提起了申诉,因申诉过程需要时间而导致项目需要延期。“在此,不得不向各位摊主通知一个重要消息:黑桥夜市原定为5月30日开业延迟,具体开业时间待定。”
图为张贴的“延迟公告”
公告还称,如摊主业主不愿意等待的,可到服务中心办理退合同、退款手续。
乐山丰凯工作人员介绍,公司已经为不少要求退款的摊主退还了相关费用,“约定依旧有效,预订的摊位我们都给摊主保留。开市后,愿意入驻的摊主,缴纳费用就可以在预订摊位上营业。”
该公司负责人李先生告诉记者,之前是表达过“买卖不破租赁”的观点,但夜市开市与否他暂时还不知道,“现在还在争取,还在和相关部门沟通。”
律师:黑桥夜市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在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刚看来,黑桥夜市当前情况的关键,并不是能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而是在执行中是否适用执行不破租赁的问题。
郭刚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被执行人就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所作的移转、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的明确规定,黑桥夜市的情况已经不适用由买卖不破租赁衍生出来的执行不破租赁。
“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依据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25条的规定,它赋予了租赁权对抗所有权的物权效力。但在执行实践中,却出现了部分被执行人滥用该原则,与案外人恶意合谋,利用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及执行异议制度对抗执行的情况。”郭刚称,若被执行人与案外人经查确实虚构租赁关系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虚假诉讼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等犯罪行为的,还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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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5-31 12: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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