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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常被称为
“悬在头顶上空的痛”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遏制高空抛物行为
法网越织越密
深圳警方近期公布了
两起高空抛物案例
前不久,龙岗区罗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被楼上抛下的玻璃醋瓶和陶瓷盘碟砸伤,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罗岗派出所民警 李志雄:现场只留下一摊血迹跟擦伤口的纸巾,两个伤者已经被120给送走了。
经民警勘查与分析,很快就锁定了将玻璃醋瓶和陶瓷盘碟从楼上扔下来的嫌疑人曾某。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罗岗派出所民警 李志雄:排查出来以后就直接去她家里,再来找跟现场符合的物证,这样来锁定嫌疑人。
警方调查后得知,原来是因为一楼临街商铺的客人凌晨还在喝酒聊天,并且声音很大,吵到了楼上的住户曾某,于是曾某一气之下就把家里的玻璃醋瓶和陶瓷盘碟扔下楼,砸伤了人。目前,曾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罗岗派出所民警 李志雄:对高空抛物的认知度要提高。就像这个案例 ,虽然是噪音扰民,但是当事人的行为导致了违法犯罪。
警方介绍,自2021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将严重的高空抛物行为纳入刑事处罚范畴,高空抛物罪正式入刑。但由于“一时冲动、心存侥幸”等各种原因,此类行为仍时有发生。
在另一起高空抛物的案例中,被告人就因为心存侥幸将砖头扔下楼而被法院判刑。
今年2月1日下午,家住深圳市罗湖区的陈先生正准备去取快递。刚走到快递驿站门口,突然一个东西在他视野前方急速落下。
报警人 陈先生:突然间,就不到一米的地方,砖块爆开了。我就吓了一跳,然后就打电话报警。
陈先生说,当时一块大砖头从高空落下,离他只有半步之遥,自己差点被砸中。惊魂未定的陈先生马上报了警,民警来到现场展开调查,很快就锁定这块砖头是5楼住客卢某故意扔下来的。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翠竹派出所民警 敖卓彪:一个姓卢的先生,他女儿过来取快递,他叫她早点回去,他要回老家。他女儿可能没听到,卢先生就从楼上丢了一块砖头下来。用他的话来说,他是为了引起他女儿的注意。
据卢某供述,当时他着急出门,多次从楼上喊在楼下取快递的女儿,但没有得到回应。于是卢某就生气地扔下砖头提醒女儿,险些砸中楼下的陈先生。之后,卢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翠竹派出所民警 敖卓彪:按照人证物证以及他本人的陈述,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期一年,罚款人民币一千元。
警方提示,高空抛物的行为严重危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
高空抛物=刑事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已于2021年2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2次会议、2021年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实践中,对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高空抛物行为,大多是经由民事处理途径处置,只有那些造成受害人严重受伤或死亡的高空抛物行为人,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高空抛物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比如高空抛物致人重伤、死亡,可能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
生命高于一切,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
请向高空抛物说"NO"!
综合丨央视新闻、深圳网警
来源:第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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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6-26 20: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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