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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西宁晚报
近日,市民张先生向晚报社区记者反映,称自己在卖房过程中,遇到买方跑路导致自己的房子无法出售,不知道通过什么渠道可以解决问题?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的房子位于城中区阳光小区,今年4月份他将房子挂到网上进行售卖,其间有一家中介公司带着一位买家前来看房,一番商议之后,次日买家便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由于当时有中介参与且买房态度十分明确,所以他在没有收取任何定金的情况下与买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谁知到了约定打款时间,买家却玩起了失踪。当时签订合同时,买家称买房子要用来结婚的,所以要求张先生五日之内将房子腾出来,所以张先生也早早地在外租了房子搬了过去,现在买方一直联系不上,房子也没法再次进行售卖,除此之外张先生还要承担额外的租房费用,这让张先生很是苦恼。张先生就此事也曾找到当时带买家前来签订合同的中介机构进行询问,但是中介机构负责人却称,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买家没有放定金是经过张先生同意的,买家失去联系已经3个月了,作为中介机构因无法联系到买方也很着急,目前解除合同需要三方一起才能进行,作为中介机构会积极协助张先生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就此,省法律援助中心王律师认为:根据有关规定,买房人逾期付款60天之内需承担违约金,如果逾期付款超过60日,当事人守约方就可以申请解除合同。张先生作为当事人可以向房子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可以主张违约责任以及因买方未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也可以向法院主张自己的租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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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7-28 05: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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