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安康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 王珺玥)近日,平利法院审理了一起男子冒充女性网恋的诈骗案件,假扮美女实施诈骗的周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20年2月,周某某(男)通过微信添加胡某某(男)为好友,冒充女性取名“李小燕”与胡某某网上聊天,之后二人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又以“儿媳”身份获取胡某某父亲信任,并冒充“李小燕”弟弟“李小波”多次到胡某某家中玩耍,后周某某多次以自己生病、家中有事急需用钱等为由骗取胡某某向其微信转账共计9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李小燕”女性、“李小燕”弟弟“李小波”的身份,借恋爱之名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考虑到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同时就赔偿事宜与被害人协商一致,退赔了部分赃款,且自愿认罪认罚,最终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近年来,以婚恋交友为名实施的诈骗层出不穷,不法分子利用婚恋关系假意交往,设置“甜蜜陷阱”。诈骗人通常以网络聊天培养感情,先索取小额转款,以免引起被害人的警惕,待“聊得火热感情升温”后,逐步扩大索款胃口,以借款、还款等各种理由索要财物,事情败露后则拉黑被害人玩失踪。在此,法官提醒广大民众,网络交友需谨慎,不要轻信在网络平台认识的陌生人,特别是涉及经济往来时,务必要保持头脑清醒,仔细核实对方身份信息,切忌因一时“恋爱”冲动而上当受骗。一旦发现上当受骗要注重收集、固定证据,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及时止损。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4-01-30 08:45:02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