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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三秦都市报
日常生活中,你有遭遇过这样令人头疼的经历吗?自己的房子好好住着,莫名其妙被楼上渗水淹了,抑或是污水管道堵塞,导致家中臭气熏天,无法正常居住。那么,碰到这些情况时,是应该找物业、开发商理论,还是找邻居处理呢?
2020年6月13日,王某居住房屋的卫生间地漏、马桶突然反溢出大量污水,在通知物业疏通管道后,发现是其楼上住户将两块抹布丢弃到公共管道内导致的堵塞。王某认为是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职责致使其房屋反水,故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物业公司赔偿其财产损失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房屋卫生间反溢污水的根本原因,系楼上住户将抹布丢弃至公共排污管道,造成公共管道堵塞所致,非因物业公司的原因导致,况物业公司提交的相关证据能够证明其已经对公共管道尽到日常的疏通和维护义务,故王某应向侵权业主主张权利,物业公司并非实际侵权人,对王某诉请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不予支持。
西安中院民一庭法官同江龙就此案说法:业主在遇到类似情况时,要判断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首先要确定下水管道是否在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范围内。一般情况下,小区内部的下水管道分为下水主管道和下水支管道。下水主管道是所有业主排放废水都要经过的排水管道,是共用部分;下水支管道排放的是业主房屋内的废水,是专用部分。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专用部分由业主自己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所以当下水支管道反水造成相关损失的,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共用部分的下水主管道,属于物业管理的范围,但出现问题时是否一定由物业公司承担责任呢?具体要看物业公司是否尽到相应的管理义务,若物业公司未尽到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像上述案例中提到的,物业公司已经尽到对小区公共设施进行日常维修养护、定期检查及防止损失扩大的协助义务,则其并不承担责任。且本案中能确定具体的侵权业主,应由其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不能确定具体的侵权业主,则可以主张楼上全部业主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本报记者 张晴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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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1-05 05: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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