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天水日报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裴婷婷】电动车方便快捷,已成为不少市民的代步工具。但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驾驶电动车吗?如果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又该由谁担责呢?
被告李某是一名初中生,今年6月10日驾驶二轮电动车,沿甘谷县像山西路行驶,转弯时与同向行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致驾驶员张某受伤,车辆受损。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造成张某多处骨折,住院治疗期间花费各项费用7000余元。
事后,双方就相关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张某便起诉至甘谷县人民法院,要求李某的监护人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法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本案中李某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了法律规定,具有过错。根据公安机关的事故责任认定、双方的车辆情况,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认定李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在法官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的监护人赔偿了张某各项费用1万元,并当场履行。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11-22 12:45:13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