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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检察日报
男子冒充婚宴宾客,不仅蹭吃蹭喝还顺手牵羊偷走喜酒,殊不知,他的每一个举动都被酒店监控“如实记录”。近日,经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朱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五一期间,十堰市某四星级酒店婚礼现场宾朋满座,热闹非凡。婚礼结束后,主人在清点现场未开封的烟酒时发现数目不对,经与工作人员寻找许久后,最终确定白酒被盗,随即报警。
经过查看监控视频,这场婚礼的不速之客朱某浮出水面:一名黑衣男子大摇大摆走进宴会厅,接着坐在席间大吃大喝起来,还随着宾客举杯祝福新人。吃饱喝足后,该男子开始四处闲逛,趁无人注意时将一瓶未开封的白酒用外套包裹,带出酒店。数分钟过去,该男子再次返回宴会厅,故伎重施,又偷走两瓶白酒。
8月15日,该案被移送至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审查案卷、核实证据后发现,朱某是个惯犯,2022年因犯盗窃罪获刑,刑满释放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手头紧张的他又重操旧业,4个月时间里先后3次在十堰城区高档酒店举办的婚宴上盗窃品牌白酒7瓶,共计价值5780元。
“办婚礼是喜事,一般不会有人核对宾客身份,主人也不会计较到底是哪一方的亲戚,而且在高档酒店办婚礼用的酒都是高档酒,拿出来能卖个好价钱。”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朱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张湾区检察院认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依法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从重处罚。9月6日,该院对朱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提出的量刑建议,作出如上判决。
(蒋长顺鲍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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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1-14 08: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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