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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赤峰一男子,拨打110电话报警,称自己的车“不翼而飞”
结果,民警帮男子找到车后,却将该男子“扣”了下来。
报警寻车反被查
11月7日凌晨1时许,驾驶人姚某在赤峰市松山区某洗浴中心出来准备回家时,发现车不见踪影,怀疑被偷,随后拨打110报警,松山区公安分局向阳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到达现场,帮助姚某在附近找了近半个小时,结果竟是在他刚刚出来的洗浴中心不远处找到了车。
车算是找到了,姚某却被派出所民警“举报了”!
醉梦行车“恍如前世”
原来,姚某在11月6日晚19时30分许,和朋友几人在该洗浴中心附近某饭店小聚,席间姚某喝了两杯白酒外加两瓶啤酒,已醉眼朦胧,22时14分许,姚某驾车载着朋友们从饭店出发,行驶了大约500米到达洗浴中心,在酒精的作用下,他的记忆出现了断片。
寻车期间,派出所民警察觉姚某浑身散发着酒气,怀疑姚某是饮酒后,忘记了自己把车放在哪了才报的警,遂调取了沿途监控录像,并证实了民警的猜测,随后派出所民警联系交管支队二大队民警,对姚某进行了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因姚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被送往松山医院进行抽血备检。
姚某告诉交警自己当时喝多了,借着酒劲儿就开了车,在洗浴中心出来后把代驾费都付了,结果出来找不着车了。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姚某从事的职业也是代驾,这也是向阳派出所今年移交给交管支队二大队的第二起类似案件。
经鉴定,姚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依法处罚 不在话下
驾驶人姚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姚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来源:平安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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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2-11 15: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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