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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法治网
“检察官老师,请问如果我被别人言语欺凌后,我没有忍气吞声,大声地抗拒了,别人变本加厉怎么办?”近日,在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某小学一场关于“远离校园欺凌”的讲座中,一名小学生的课后提问引起了该校法治副校长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注意。
这名小学生的提问让检察官久久不能平静,她曾经因为受到其他班级个别学生“取侮辱性外号”“经常性嘲笑”等行为而感到非常难过。检察官与学校老师共同对受欺凌的这名小学生进行了心理疏导,督促家长对孩子加强关照,并对实施言语欺凌的小学生进行了教育,帮助她解开心结。在检察官、家长、学校的共同努力下,这名小女孩逐渐恢复了纯真的笑容。
近年来,沈阳市浑南区检察院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教育部印发的《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立足未成年人检察职责,组建以院领导、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为主要成员的32人法治副校长团队,确保检察业务人员全员参与,落实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全覆盖”。今年4月份以来,浑南区检察院会同区教育局,共开展法治教育宣讲15次,法律问题咨询等其他形式法治副校长履职32次,覆盖全区全部35所公办中小学,使全区6万余名师生受益。
在与学校对接过程中,有部分小学反映五六年级的学生存在以大欺小、偶尔逃课、偶发抽烟等不良行为;在与初中、高中对接的过程中许多学校反映,在校学生年龄处于青春期,个别同学会因情感萌发、哥们义气等引发打架斗殴等现象。针对不同学校需求和学生受众,浑南区检察院组建起法治教育资源研发小组,完善相关配套课程,研发制作教案、课件等,护航小学生免遭校园欺凌,针对初高中生预防青春期常见犯罪,培训教师如何履行好学校保护责任,督促家长形成保护合力,这些形成了浑南区检察院法治教育资源库,并将库中资源进行共享。
除了“检察官进校园”这一途径,浑南区检察院以未成年人检察保护中心为场所依托,将“师生走出校园”参加“检察开放日”融入履职过程,先后邀请代表委员、学校法治工作负责人、师生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在浑南检察未成年人检察保护中心,亲身体验普法场景虚拟互动设备,“零距离”了解检察院,充分领略科技强检、智慧检务的魅力。
此外,浑南检察法治副校长团队在履职后及时通过问询反馈加强对履职效果的综合评估,通过座谈交流等方式持续强化检方和校方之间的良性沟通,为法治副校长进一步精准履职、提升履职实效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浑南区检察院将继续会同浑南区教育局落实好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常态化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全覆盖,持续创建浑南区人民检察院法治副校长品牌,以品牌效应凝聚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以更高质效不断优化未成年人检察,实实在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这项关系亿万家庭幸福的“守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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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8-02 17: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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